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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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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发深证100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2024-0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促进广发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深证100ETF广发”)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4年1月3日起,本公司选定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深证100ETF广发(159576)流动性服务商。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3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亚太中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恢复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月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为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取消广发亚太中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机构投资者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限额,具体措施如下:从2024年1月3日起,本基金人民币份额取消原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合计不得超过5,000,000.00元的限额,美元份额取消原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合计不得超过700,000.00美元的限额,恢复正常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目前只能采用“人民币份额转人民币份额”的方式进行转换,美元份额暂不支持转换业务。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或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3日

广发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上市交易提示性公告

广发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于2024年1月3日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场内简称:深证100ETF广发,代码:159576。

经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广发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1月2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95元,上市首日以该基金份额净值1.010元(四舍五入至0.001元)为开盘参考价,并以此为基准设置涨跌幅限制,幅度为10%。

截至2024年1月2日,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94.72%,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ffunds.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