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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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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2024-0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4版)

(二)因其他原因需要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价格的,经董事会会议做出决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董事会应及时公告。

四、回购的程序

公司应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根据上述规定进行的回购调整方案,依法将回购股份的方案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及时公告。公司实施回购时,应向证券交易所申请解除限售该等限制性股票,经证券交易所确认后,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登记结算事宜。在过户完成后,应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注销该部分股票。

第十三章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不得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贷款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二、本激励计划中的有关条款,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相冲突,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性规章制度执行。本激励计划中未明确规定的,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执行。

三、若激励对象违反本激励计划、《公司章程》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出售按照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股票,其收益归公司所有,由公司董事会负责执行。

四、本计划需经国资委审核批准,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本激励计划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23-54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12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的积极性,能够有效将员工利益与股东利益、公司利益紧密连接在一起,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且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有利于推动公司未来持续发展。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23-53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12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参考《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定的《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审议通过。

本次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程杰先生、丁红岩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定的《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审议通过。

本次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程杰先生、丁红岩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明确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实施流程、授予及解除限售程序、特殊情况处理、信息披露、财务会计与税收处理、监督管理等各项内容,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定的《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审议通过。

本次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程杰先生、丁红岩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授权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终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办理因回购注销而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变更注册资本等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7)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8)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文件;

(9)授权董事会剔除同行业样本或调整对标企业;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记机关)办理需要的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2)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聘任财务顾问、证券公司、律师、收款银行、会计师等中介机构;

(1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次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程杰先生、丁红岩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和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共同推动公司健康长远发展,在综合考虑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提请择期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工作总体安排,决定择期召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及安排将另行通知,具体以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