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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3年第四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4-0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4-001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3年第四季度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23年第四季度激励对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数量合计181,700股。其中: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562,500份,实际行权期为2022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5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2023年第四季度,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激励对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数量为118,600股,占该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21.08%。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712,000份,实际行权期为2023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5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2023年第四季度,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激励对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的数量为63,100股,占该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8.86%。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65,400份,实际行权期为2023年4月27日至2024年3月23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2023年第四季度,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激励对象未行权。

●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本次激励计划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0年5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福州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州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年6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3、2020年9月2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事项的议案。

4、2020年9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1年1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权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权益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10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148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56.25万份,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7、2022年3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45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6.84万份,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8、2022年10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148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56.25万份,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9、2023年4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44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6.54万份,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10、2023年10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144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71.20万份,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激励对象行权的股份数量

1、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的股份数量

2、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的股份数量

3、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的股份数量

注:(1)鉴于公司有部分激励对象未在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内行权完毕,公司已完成上述激励对象已到期未行权的合计3,000份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2)由于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所得股票需在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以上行权数据为截止2023年12月31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数据。

(二)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均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三)行权人数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期可行权人数为148人,2023年第四季度共有47人参与行权且完成登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期可行权人数为144人,2023年第四季度共有23人参与行权且完成登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期可行权人数为44人,2023年第四季度激励对象未行权。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

本次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二)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

2023年第四季度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过户股份数量合计为181,700股。

(三)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注:2023年12月19日,公司完成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合计4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本次股本变动后未造成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股份登记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2023年第四季度,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及第三个行权期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累计过户登记股份数分别为118,600股、63,100股;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激励对象未行权,合计181,700股,共募集资金11,156,380元。该项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