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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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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1-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33 证券简称:浙数文化 公告编号:2024-004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月1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储鑫路15号浙报数字文化科技园A座3楼306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月18日

至2024年1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以及后续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1月12日(周五)9:00一11:00,13:00一16: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储鑫路15号浙报数字文化科技园A座

3、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出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公司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4)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如未办理股东登记,也可按照上述会议登记方法,携带相关证件和会议文件前往会议现场出席本次会议。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储鑫路15号浙报数字文化科技园A座董事会办公室(310015)

(2)联系人:沈颖 电话:0571-85311338 传真:0571-85058016

特此公告。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33 股票简称:浙数文化 编号:临2024-002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月2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曾宁宇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曾宁宇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公司总经理等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同时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将不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曾宁宇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曾宁宇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推进公司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对曾宁宇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现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及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了《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的议案》,聘任何锋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即时生效,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会聘任何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后,何锋先生将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将按照工商登记机关的要求,尽快完成法定代表人的工商登记变更事宜。

何锋先生简历如下:

何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留居权,1973年4月出生,硕士学位,主任记者。1996年8月进入钱江晚报工作,2005年5月至2011年9月先后担任钱江报系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2011年9月至2017年4月任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浙报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9月至2019年12月兼任钱江报系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5月至2023年12月任浙报传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12月起至2021年9月兼任浙江日报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12月至2023年2月兼任天目传媒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3年2月至2023年12月兼任浙报集团经营管理部主任;2023年10月至今任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获浙江省飘萍奖、浙江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等荣誉。

截至本公告日,何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任职外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日

证券代码:600633 股票简称:浙数文化 编号:临2024-005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2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2024年1月22日起一年。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将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3日

证券代码:600633 股票简称:浙数文化 编号:临2024-001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月2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曾宁宇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曾宁宇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公司总经理等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曾宁宇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情形,在新任董事选举产生之前,曾宁宇先生仍将履行董事相应职务,董事辞职报告在新任董事选举产生后生效。

曾宁宇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推进公司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对曾宁宇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现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及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控股股东浙报传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张智明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本次选举董事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张智明先生简历如下:

张智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70年7月,大学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职称,1992年8月进入浙江日报社工作,2000年7月至2009年3月任钱江报刊发行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3月至2012年7月任浙报集团事业发展部(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2012年7月至2016年11月任浙报集团发展规划部副主任,2016年11月至2018年12月任浙报集团发展规划部主任,2018年12月至2020年6月任浙报集团经营管理办公室主任,2020年6月至2021年9月任浙报集团经营管理部主任,期间2020年3月至2020年11月兼任浙江日报智汇媒体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12月至今兼任浙江日报智汇媒体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7月至今任浙报传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1月至2022年10月兼任集团资产管理部主任,2022年3月至今兼任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印务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11月至2023年10月兼任浙数文化董事,2022年10月至今兼任浙江日报智汇媒体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年12月兼任浙报集团经营管理部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张智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任职外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日

证券代码:600633 股票简称:浙数文化 编号:临2024-003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月2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浙报传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后,认为张智明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能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一致同意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拟聘任的公司总经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后,认为何锋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相应的履行职责能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一致同意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曾宁宇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公司总经理等职务,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选举何锋先生为公司第十届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继续授权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1月18日(星期四)14:30 在杭州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