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
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187 证券简称:海容冷链 公告编号:2024-001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12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211,0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134%,购买的最高价为16.35元/股、最低价为14.22元/股,支付的金额为18,279,907.3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截至2023年12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293,0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346%,购买的最高价为16.60元/股、最低价为14.2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9,633,520.3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说明
后续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4日
证券代码:603187 证券简称:海容冷链 公告编号:2024-002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之股票期权2023年第四季度自主行权
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期行权股票数量: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429,916份注1,行权有效期为2023年7月19日-2024年7月18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行权窗口期除外),共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0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0股,占该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0.00%。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48,129份注2,行权有效期为2022年12月20日-2023年12月19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行权窗口期除外),共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0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0股,占该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0.00%。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48,130份注3,行权有效期为2023年12月20日-2024年12月19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行权窗口期除外),共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0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0股,占该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0.00%。
●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注1、注3: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条件成就时的数量;
注2: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以及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较行权有效期起始日有所调整。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5月10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5月1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1年5月24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年5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1年6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六)2021年7月1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首次授予344.2889万份股票期权和344.2889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七)2021年11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八)2021年12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预留授予13.4148万份股票期权和13.4148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九)2022年6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十)2022年8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十一)2022年10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十二)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十三)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四)2023年6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十五)2023年10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十六)2023年12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已行权情况
1、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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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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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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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行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A股普通股。
(三)行权人数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为342注4人,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共0人参与行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0人参与行权。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为5注5人,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共0人参与行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0人参与行权。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为5人,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共0人参与行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0人参与行权。
注4、注5:可行权人数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而较行权条件成就时有所调整。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二)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2023年第四季度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为0股。
(三)董事和高管本次行权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行权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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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行权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行权激励对象行权数量合计为0股,不存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过户登记的情形。
五、本次行权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无激励对象行权,不存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无激励对象行权,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