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1226 证券简称:拓山重工 公告编号:2024-001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6月15日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28,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总额不超过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31日、6月16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近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授权范围内购买了相关现金管理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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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6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保荐机构就该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额度和期限均在审批范围内,无需另外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此次投资的现金管理方式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保本浮动收益型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也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公司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有利于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且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含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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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累计余额为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本次),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额度。
六、备查文件
1、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合同、产品说明书及凭证。
特此公告。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日
证券代码: 001226 证券简称: 拓山重工 公告编号: 2024-002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由董事长徐杨顺先生召集,并于2023年12月19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12月30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徐杨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履行承诺向公司现金补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保证公司业务正常进行及运营资金充足,并履行实际控制人所作出的承诺事项,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杨顺将根据其所作出的相关承诺,向公司现金补偿共计4,343,075.98元,具体情况如下:
1、承诺事项的主要内容及履行情况
公司已补缴2014年至2016年期间企业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1,414,461.00元以及滞纳金2,928,614.98元,合计金额4,343,075.98元。根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杨顺于2022年3月出具的相关承诺,对公司遭受上述的损失应予以全额补偿。
2、关联交易事宜
徐杨顺直接持有公司55.97%的股份,通过持有广德广和管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4.88%的合伙份额间接持有公司1.46%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57.43%,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为公司的关联方。
2.1、公司已补缴2014年至2016年期间税金及滞纳金合计4,343,075.98元。为履行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徐杨顺提议以现金方式全额补偿公司上述损失。
2.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公司接受控股股东现金补偿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3、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3年度,关联人徐杨顺除领薪和本次现金补偿事项外,未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2023年度,关联人徐杨顺与公司实际累计发生的各类交易的总金额为65.7万元(不含本次履行承诺向公司现金补偿)。
经认真审核,董事们同意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杨顺向公司现金补偿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表决结果:通过;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徐杨顺先生、游亦云先生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履行承诺向公司现金补偿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日
证券代码:001226 证券简称:拓山重工 公告编号:2024-003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玉明先生召集,并于2023年12月19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12月30日上午11: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玉明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履行承诺向公司现金补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保证公司业务正常进行及运营资金充足,并履行实际控制人所作出的承诺事项,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杨顺将根据其所作出的相关承诺事项,向公司现金补偿共计4,343,075.98元,具体情况如下:
1、承诺事项的主要内容及履行情况
公司已补缴2014年至2016年期间企业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1,414,461.00元以及滞纳金2,928,614.98元,合计金额4,343,075.98元。根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杨顺于2022年3月出具的相关承诺,对公司遭受上述的损失应予以全额补偿。
2、关联交易事宜
徐杨顺直接持有公司55.97%的股份,通过持有广德广和管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4.88%的合伙份额间接持有公司1.46%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57.43%,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为公司的关联方。
2.1、公司已补缴2014年至2016年期间税金及滞纳金合计4,343,075.98元。为履行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徐杨顺提议以现金方式全额补偿公司上述损失。
2.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公司接受控股股东现金补偿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3、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3年度,关联人徐杨顺除领薪和本次现金补偿事项外,未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2023年度,关联人徐杨顺与公司实际累计发生的各类交易的总金额为65.7万元(不含本次履行承诺向公司现金补偿)。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徐杨顺现金补偿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为通过: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详见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履行承诺向公司现金补偿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日
证券代码:001226 证券简称:拓山重工 公告编号:2024-004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履行承诺向公司现金
补偿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履行承诺向公司现金补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同意接受控股股东徐杨顺现金补偿款4,343,075.98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承诺事项的主要内容及履行情况
(一)承诺的主要内容及履行情况
公司已补缴2014年至2016年期间企业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1,414,461.00元以及滞纳金2,928,614.98元,合计金额4,343,075.98元。根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杨顺于2022年3月出具的相关承诺,对公司遭受上述的损失应予以全额补偿并承担连带责任。
为履行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杨顺于2023年12月30日以现金形式进行全额补偿。
二、公司接受控股股东现金补偿的关联交易事项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已补缴2014年至2016年期间税金及滞纳金合计4,343,075.98元。为履行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徐杨顺提议以现金方式全额补偿公司上述损失。
2、徐杨顺担任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公司接受控股股东现金补偿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召开第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履行承诺向公司现金补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徐杨顺、游亦云回避表决,具有表决权的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上述议案。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徐杨顺直接持有公司55.97%的股份,通过持有广德广和管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4.88%的合伙份额间接持有公司1.46%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57.43%,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为公司的关联方。
徐杨顺,中国国籍,住所位于浙江省玉环市,截至公告日,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徐杨顺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为履行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杨顺以现金方式全额补偿公司4,343,075.98元的损失,徐杨顺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现金补偿事项,公司无需支付对价,亦不附有任何义务。本次现金补偿事项,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结构,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现金补偿资金入账后将计入资本公积,将对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和净资产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会计处理及最终影响金额须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3年度,关联人徐杨顺除领薪和本次现金补偿事项外,未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2023年度,关联人徐杨顺与公司实际累计发生的各类交易的总金额为65.7万元(不含本次履行承诺向公司现金补偿)。
(六)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履行承诺向公司现金补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徐杨顺、游亦云回避表决,具有表决权的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上述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履行承诺,徐杨顺以现金方式全额补偿公司4,343,075.98元的损失。公司无需支付对价,亦不附有任何义务。本次现金补偿事项,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结构,增强公司资产流动性及资产结构,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徐杨顺现金补偿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徐杨顺现金补偿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无需支付对价,亦不附有任何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徐杨顺现金补偿的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履行承诺向公司现金补偿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日
证券代码:001226 证券简称:拓山重工 公告编号:2024-005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取得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过北京联合智业认证有限公司的严格审核,顺利通过了GB/T23331-2020/ISO50001:2018 ;RB/T119-2015《能源管理体系机械制造企业认证要求》并取得证书。
注册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广德经济开发区桐汭大道
经营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广德经济开发区桐汭大道665号
生产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广德经济开发区桐汭大道665号
认证范围:工程机械用金属锻件的生产涉及的下料、锻造、热处理、抛丸、探伤、机加工等过程以及辅助生产系统(变配电站、空压站、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冷却塔)和附属生产系统(办公、宿舍、食堂)用能过程的管理(获证客户本年度产品单位产量/产值综合能耗及能源管理体系边界见证书附件,证书附件是本证书组成部分)。
证书编号:04323En0177ROM。
有效期至 2026年12月20日。
一、目的
能源管理体系是从体系的全过程出发,遵循系统管理原理,通过实施一套完 整的标准、规范,在组织内建立起一个完整有效的、形成文件的能源管理体系, 不断提高能源管理体系持续改进的有效性,实现能源管理方针和承诺并达到预期 的能源消耗或使用目标。公司本次通过并取得认证证书,体现了公司绿色、低碳的发展理念和社会责任;有利于公司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为国家节能减排做出贡献;有助于公司能源的节约和合理利用,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有利于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
二、对公司的影响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取得是对公司节能减排工作的肯定,代表公司在能 源管理水平上迈向了新的台阶,同时也是公司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 举措。本次取得认证证书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 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特此公告。
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日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履行承诺
向公司现金补偿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安徽拓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山重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拓山重工控股股东履行承诺向公司现金补偿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已补缴2014年至2016年期间税金及滞纳金合计4,343,075.98元。为履行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徐杨顺提议以现金方式全额补偿公司上述损失。
2、徐杨顺担任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公司接受控股股东现金补偿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履行承诺向公司现金补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徐杨顺、游亦云回避表决,具有表决权的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上述议案。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徐杨顺直接持有公司55.97%的股份,通过持有广德广和管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4.88%的合伙份额间接持有公司1.46%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57.43%,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为公司的关联方。
徐杨顺,中国国籍,住所位于浙江省玉环市,截至公告日,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徐杨顺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为履行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杨顺以现金方式全额补偿公司4,343,075.98元的损失,徐杨顺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现金补偿事项,公司无需支付对价,亦不附有任何义务。本次现金补偿事项,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结构,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现金补偿资金入账后将计入资本公积,将对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和净资产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会计处理及最终影响金额须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3年度,关联人徐杨顺除领薪和本次现金补偿事项外,未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2023年度,关联人徐杨顺与公司实际累计发生的各类交易的总金额为65.7万元(不含本次履行承诺向公司现金补偿)。
六、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履行承诺向公司现金补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徐杨顺、游亦云回避表决,具有表决权的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上述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履行承诺,徐杨顺以现金方式全额补偿公司4,343,075.98元的损失。公司无需支付对价,亦不附有任何义务。本次现金补偿事项,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结构,增强公司资产流动性及资产结构,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徐杨顺现金补偿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徐杨顺现金补偿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无需支付对价,亦不附有任何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徐杨顺现金补偿的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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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