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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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可转债
转股情况公告

2024-0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4-002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可转债

转股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票代码:000723 股票简称:美锦能源

2、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3、转股价格:12.93元/股

4、转股期限:2022年10月26日至2028年4月19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3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美锦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概况

1、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374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公开发行了35,9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59,000.00万元,初始转股价格为13.21元/股。

2、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2]499号”文同意,公司359,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5月30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美锦转债”,债券代码“127061”。

3、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4月26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年10月26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2028年4月19日)。

4、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2年6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4,270,271,0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9日。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美锦转债”转股价格于2022年6月9日起由原13.21元/股调整为13.0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9日起生效。

2022年9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1),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计授予5,615.95万股,授予价格为6.76元/股,新增股份于2022年9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美锦转债”转股价格于2022年9月29日起由原13.01元/股调整为12.9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9月29日起生效。

二、“美锦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自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第四季度末,“美锦转债”因转股减少数量为165张,可转债金额减少16,500元,转股数量为1,270股;因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资,2023年12月,公司完成债券清偿267,453张;截至2023年第四季度末,剩余可转债余额为35,628,086张,剩余可转债金额为3,562,808,600元。2023年第四季度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有10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完成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228,000股限制性股票。

三、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美锦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全文,或拨打公司投资者联系电话0351-4236095进行咨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4-003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十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0.56元/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如存在尚未使用的部分,则在披露本次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的三年内予以注销;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4)、《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9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4,077,0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最高成交价7.35元/股,最低成交价6.88元/股,成交总金额99,989,671.53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即2023年11月2日)前五个交易日(即2023年10月26日、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1月1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9,165.56万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2,291.39万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目前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公司后续会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