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170 证券简称:德龙激光 公告编号:2024-006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锡悦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悦衍”)、北京沃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沃衍”)、江阴沃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阴沃衍”)及苏州沃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沃洁”)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私募基金管理人均为北京沃衍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沃衍资本”),为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股份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无锡悦衍、北京沃衍、江阴沃衍及苏州沃洁合计持有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从14,010,000股下降至12,500,0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13.55%下降至12.09%。本次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近日收到无锡悦衍、北京沃衍、江阴沃衍和沃衍资本发来的通知函件,其有关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变动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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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本次变动的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2、本次股份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股份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股份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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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股份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股份变动涉及的交易方式为大宗交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无需进行预披露。
3、本次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股东股份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