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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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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389 证券简称:长龄液压 公告编号:2024-001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月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云顾路885号长龄液压三楼大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董事长夏继发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戴正平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票的2/3以上通过;本次会议的议案2、3、4、5为非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票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律师:姚培琪、李宜谦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