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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2024-0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4-001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子公司于近日已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合计13,919.6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规定,上述政府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公司将其计入“其他收益”。

上述政府补助预计将会增加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13,919.61万元。

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具体会计处理及其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数据的影响须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4-002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6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34.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6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回购。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