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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2024-0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29 证券简称:博睿数据 公告编号:2024-001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近日公司办理完成了对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38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1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3,060.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034.53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025.67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11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11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574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专户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细则》,对募集资金的储存、使用与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管理与监督等流程做了具体的规范,并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直门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软件园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方庄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工体路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公司在实际使用募集资金过程中,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一)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直门支行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如下:

本次注销的账户存放“用户数字化体验产品升级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后,为便于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于2024年1月4日办理完毕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直门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10935188910302)销户手续,同时将募集资金账户利息共计892.43元转入公司基本户北京银行天坛支行(账户:01090331700120109160578)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直门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本事项已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特此公告。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