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如意集团及董监高被罚
◎记者 罗茂林
1月4日晚间,如意集团公告称,公司当日收到山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
处罚决定书显示,2019年1月至6月,如意集团通过虚构与裕龙集团有限公司、青岛裕龙东雍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及张家港保税区晟晖广和毛棉有限公司采购业务并向上述三家公司预付货款的方式,累计将5.94亿元最终划转至如意科技银行账户。上述如意科技对如意集团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构成关联交易,所涉金额占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1.77%,占2019年半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净资产的21.46%、21.41%。
2019年10月至11月,如意集团累计向如意科技指定的如意时尚账户支付10.9855亿元,用于收购如意科技控制的银川维信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维信基金”)8.65亿元合伙企业份额。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所涉金额占如意集团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0.27%,占2019年年度报告净资产的39.59%。
山东证监局认定,如意集团应当及时披露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但未及时披露。同时,如意集团应当在2019年半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资金占用事项,应当在2019年年度报告中将上述收购维信基金份额事项披露为关联交易,也未予披露。
山东证监局决定,对如意集团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公司及董监高等相关负责人累计罚款总计1205万元。其中,对如意集团罚款200万元,对集团实控人邱亚夫处以罚款350万元,另外对相关责任人则处以90万到50万不等的罚款。
同时,山东证监局对时任董事长邱亚夫、时任总会计师张义英、时任总经理杜元姝分别采取10年、5年和3年市场禁入措施。
对于此次监管部门开出的罚单。如意集团表示,此次《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涉及的如意科技为化解流动性危机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事项,如意科技已于2021年4月29日向公司归还完毕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金及利息。此次处罚不会对公司经营等方面产生进一步不利影响。
公司表示,高度重视《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提到的问题,公司及董监高将虚心接受处理决定,针对具体问题、结合实际情况积极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整改,避免出现类似问题。为吸取经验教训,强化内部治理的规范性,公司于2023年4月对董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换届选举,新一届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提升上市公司合法合规运营水平。
公司称,公司将以本次事件为契机,强化内部治理的规范性,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强化内外培训,促进提高相关人员规范运作的意识,坚决杜绝其他违规事项的发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上市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地发展,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