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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涉及更正。
(4)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不涉及更正。
(5)2021年年报涉及更正事项的财务报表附注
①更正内容(1):
2021年报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更正后: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单位:元
■
②更正内容(2):
2021年报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 68、投资收益
更正后:
单位:元
■
③更正内容(3):
2021年报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更正后: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④更正内容(4):
2021年报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更正后: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
⑤更正内容(5):
2021年报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十六、其他重要事项之 6、(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更正后:
单位:万元
■
⑥更正内容(6):
2021年报第十节财务报告十八、补充资料
更正后: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元
■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
三、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等的结论性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二)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专字[2024] 230Z0048号《关于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和2021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对2020年度、2021年度做出的会计差错更正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5日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4-002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的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4年1月2日向董事、监事和高管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
(三)公司于2024年1月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应当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五)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张克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等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对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的议案》。
关联董事张克文先生在该项议案表决时进行了回避,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皖新传媒关于对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关联方购买资产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关联董事张克文先生在该项议案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皖新传媒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关联方购买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皖新传媒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确认向关联方租赁物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关联董事张克文先生在该项议案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皖新传媒关于确认向关联方租赁物业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7)。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皖新传媒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皖新传媒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皖新传媒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皖新传媒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0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5日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4-003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的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公司于2024年1月2日向监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
(三)公司于2024年1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五)本次会议由盛大文主席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是基于公司长远发展及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考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关联方购买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以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符合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同意确认本项关联交易,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确认向关联方租赁物业的议案》。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因创新型资产运作模式过渡期安排,过渡期内公司下属公司与项目公司租赁物业构成了关联交易,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况。同意确认本项关联交易。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五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与会监事还列席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认为公司董事会在作出决议的过程中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股东和公司的整体利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月5日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4-004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进行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后新项目名称、投资金额:
1.“数字科学普及项目”投资金额17,368.10万元;
2.“产教智融平台项目”投资金额11,882.80万元;
3.“数字化书店建设项目”投资金额33,377.02万元;
4.“供应链智慧物流园项目”投资金额58,901.48万元;
5. 变更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28,015.38万元。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智能学习全媒体平台”项目及“智慧书城运营平台”项目)尚未投资使用的198,670.08万元(占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99.34%)募集资金以及累计收益合计约242,883.91万元(截至2023年11月16日)变更投资于“数字科学普及项目”“产教智融平台项目”“数字化书店建设项目”“供应链智慧物流园项目”“智游游戏平台项目”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皖新传媒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临2023-043)。
2023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基于审慎性考虑,董事会决定取消将《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及《公司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关联方购买资产的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两项议案重新修订后另行履行相应的决策和披露程序。
经公司审慎研究,公司拟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进行调整,取消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智游游戏平台项目”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现将对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投资布局,数字化赋能皖新传媒战略升级,通过分析项目实施的内外部情况,从审慎投资和合理利用资金的角度出发,公司拟终止“智能学习全媒体平台”及“智慧书城运营平台”项目建设,将其尚未投资使用的募集资金以及累计收益合计249,544.78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其中投资于新项目121,529.40万元。
本次变更调整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剩余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128,015.38万元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后期将继续以主营业务为核心,积极谨慎选择合适的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进一步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并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
2024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关联董事张克文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全部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对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的议案》,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变更事项涉及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是基于公司长远发展及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考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认为:本次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以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战略、业务布局需要做出的安排。公司本次对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事项无异议。
三、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项目调整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进行调整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5日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4-005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关联方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新传媒或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关联方购买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为3,729.82万元。
●本项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及与其他关联人发生相同关联交易类别的关联交易总额约为1.89亿元(未经审计)。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的议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为“数字科学普及项目”“产教智融平台项目”“数字化书店建设项目”“供应链智慧物流园项目”。公司拟使用变更后项目“数字化书店建设项目”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关联方亳州华仑国际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亳州华仑)购买亳州市经济开发区伊顿庄园牛津街房产(以下简称资产1)、向临泉皖新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泉皖新)购买临泉县迎宾大道北侧皖新文化广场S1(以下简称资产2)。
本次交易已聘请安徽开利元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房地产估价报告》,本次拟购买标的资产评估价值总额为3,747.93万元。经转让双方协商一致,本次标的资产转让的交易总价款3,729.82万元(其中:资产1的交易价格为1,855.09万元,资产2的交易价格为1,874.73万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向关联方购买标的资产,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张克文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全部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保荐机构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至确认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及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经股东大会审议)总额未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但本次关联交易涉及募集资金使用,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
1.亳州华仑国际文化投资有限公司系皖新传媒控股股东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皖新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新文投)控股子公司。
2.临泉皖新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系皖新传媒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皖新文投控股子公司。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亳州华仑国际文化投资有限公司,注册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及办公地点为安徽省亳州市高新区桐花路翡翠庄园(商业A03三楼),法定代表人为陈锐,注册资本15,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房屋销售与租赁、招商与推介、市场运营等。
履约能力分析:亳州华仑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财务状况正常,履约能力强,不存在重大履约风险,不属于失信被执人。
2.临泉皖新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及办公地点为临泉县解放南路269号皖新欧帆文化广场,法定代表人为晁广文,注册资本2,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履约能力分析:临泉皖新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财务状况正常,履约能力强,不存在重大履约风险,不属于失信被执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资产
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涉及抵押、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二)交易的定价
根据本次交易的需要,公司聘请了安徽开利元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房地产估价报告》(皖开利元房估字(2023)138号、皖开利元房估字(2023)128号),本次评估测算采用了比较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进行了评估。最终评估结果取两种方法测算结果的简单算术评估值。资产1的评估基准日2023年11月30日,评估价值为1,873.20万元;资产2的评估基准日2023年8月31日,评估价值为1,874.73万元。
根据上述资产评估结果,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本次关联交易作价以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经转让双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转让总价款3,729.82万元(其中:资产1的交易价格为1,855.09万元,资产2的交易价格为1,874.73万元)。
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交易公允,符合交易双方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不存在向关联方进行利益转移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协议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尚未签订协议,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及与其他关联人发生相同关联交易类别的关联交易总额约为1.89亿元(未经审计)。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加速拓展智慧新零售体系,不断扩大用户群体,形成渠道网络和实体门店拓展互为支撑的文化服务新零售体系。
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以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符合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造成不利影响,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七、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强制性规定的情形,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将此项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按照相关规定,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此项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关联方购买资产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克文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全部同意审议通过本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关联方购买资产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以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符合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同意确认本项关联交易,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中介机构的意见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值为准,交易定价方式公允,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关联方购买资产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