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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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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01-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0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并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等事项进行必要的修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4年1月)》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4年1月)〉等四项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以下制度进行系统性的修订。董事会逐项审议了以下子议案:

6.1 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4年1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4年1月)》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2 审议通过了《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1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1月)》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3 审议通过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1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1月)》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4 审议通过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1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1月)》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月)〉等四项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以下制度进行系统性的修订。董事会逐项审议了以下子议案:

7.1 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1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1月)》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2 审议通过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1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1月)》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3 审议通过了《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1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1月)》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4 审议通过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4年1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4年1月)》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1月24日在公司办公地址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月9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郑有水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8年出生,高中学历。1996年至2012年,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2年至2019年,任公司董事长;2022年12月23日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05年至2019年,任惠州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深圳市金和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金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金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成记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朗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金和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广东金洧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东潮汕和成医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金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汕头市潮南区陇田龙通针织厂厂长,公司及子公司惠州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惠州市金龙羽超高压电缆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郑有水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4,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83%,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吴玉花女士系郑有水先生的配偶,5%以上股东郑凤兰女士系郑有水先生的兄嫂,一致行动人郑会杰先生系郑有水先生的兄长,一致行动人郑钟洲先生系郑有水先生的侄子,公司董事、总经理郑焕然先生系郑有水先生的儿子,除此之外,郑有水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郑有水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郑有水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郑有水先生不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2、郑焕然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出生,东北财经大学EMBA。2003年10月至2017年11月,历任公司销售经理、财务经理、采购经理、销售总经理。2017年12月至2022年12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惠州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金龙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金龙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金洧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郑焕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在广东金洧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担任监事外,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控制的其他单位任职,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郑焕然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有水先生与5%以上股东吴玉花女士之子,与5%以上股东郑凤兰女士为伯侄关系,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郑会杰先生、郑钟洲先生分别为伯侄关系、堂兄弟关系,除此之外,郑焕然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郑焕然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郑焕然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郑焕然先生不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3、陆枝才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出生,毕业于哈尔滨电工学院,大专学历,电气绝缘与电缆专业,高级技师。1999年至2017年,历任公司车间主任、质检部经理、副总经理。2017年12月起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兼任惠州市金龙羽超高压电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鹏能金龙羽电力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金龙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目前,陆枝才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2.5万股;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控制的单位任职,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陆枝才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陆枝才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陆枝才先生不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4、夏斓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出生,毕业于重庆大学,本科学历,工业管理专业,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经济师。1992年至2001年历任贵州凯涤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投资部副经理、证券部副经理,2001年至2004年任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2004年至2005年任上海吉昊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05年至2011年任深圳市赛格达声(零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深圳市新业典当公司总经理,2011年下半年任珠海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11年底加入公司,任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5年9月至今任深圳市格致实验室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夏斓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6.88万股;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控制的单位任职;与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夏斓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夏斓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夏斓先生不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5、李四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出生,毕业于太原工学院(现太原理工大学),本科学历,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专业,工程师。1995年至1998年任山西省榆次电缆厂设备科科长,1998年至2004年任河北省新华立达超高压电缆有限公司技术设备处处长,2005年至2007年任天津市天津塑力超高压电缆有限公司集团技术中心主任。2008年加入公司前身金龙羽集团有限公司任副总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副总工程师。

截至目前,李四喜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0万股;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控制的单位任职,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四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李四喜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李四喜先生不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6、郑康俊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出生,中专学历。2003年至2006年任公司前身深圳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6年至2011年任深圳市众联达机电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11年2月至2017年12月任公司销售部副总经理。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销售部总经理,2019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郑康俊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0万股;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控制的单位任职,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郑康俊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郑康俊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郑康俊先生不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丁海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出生,大学专科学历,建筑财务会计专业。1999年6月起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工作,2001年9月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20年1月至2023年6月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项目经理,2023年7月至今任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项目经理,2018年5月至今任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7月至今任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丁海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控制的单位任职;与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丁海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丁海芳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丁海芳女士不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2、彭松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出生,硕士学历,工商管理专业。1999年7月至2003年5月任珠海证券有限公司分析师,2003年5月至2015年6月历任证券时报新闻部记者、信息披露中心副主任、舆情中心主任,2015年6月至2020年9月任深圳怀新企业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深圳时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苏州中成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欣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彭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控制的单位任职;与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彭松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彭松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彭松先生不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3、吴爽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历,法学专业,专职律师。1996年7月至1999年10月任中国远洋集团运输总公司法律专员,2012年4月至2012年11月任中国装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9月至2020年11月任公司独立董事。1999年11月至今为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

截至目前,吴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控制的单位任职,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爽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吴爽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吴爽先生不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4-003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月8日下午以现场方式在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118号和成世纪名园3A 21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3人,实际参加会议3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纪桂歆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监事会经认真审核后,同意提名胡少丽女士、周洪军先生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二)审议了《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为保障公司监事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职务津贴拟按照以下原则发放:

1、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并领取薪酬的监事不另行发放监事津贴;

2、不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监事,按每年5万元(含税)发放监事津贴。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1月9日

附件:

1、胡少丽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出生,毕业于南昌大学,大专学历,会计专业。2006年至今任惠州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会计,2017年12月起担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截至目前,胡少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控制单位任职,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胡少丽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胡少丽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胡少丽女士不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2、周洪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出生,本科学历。2008年加入公司,历任车间主任、生产部副经理。现任子公司惠州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兼销售副经理,深圳市旺森塑胶五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截至目前,周洪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控制单位任职;与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洪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周洪军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周洪军先生不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