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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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
完成登记手续的公告

2024-01-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75 证券简称:南京熊猫 公告编号:临2024-001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

完成登记手续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概况

2023年4月17日,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南京熊猫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南京熊猫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发展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科技发展公司解散并注销,其全部资产、债权及债务均由公司依法承继。上述吸收合并事项已经2023年6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南京熊猫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0)。

二、进展情况暨完成登记手续

近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吸收合并,并收到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通知书》,南京熊猫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交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登记。此次注销为吸收合并注销,吸收方为: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被吸收方为:南京熊猫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次吸收合并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和当期利润。本次吸收合并不涉及公司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等基本情况变更,亦不涉及变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

特此公告。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8日

证券代码:600775 证券简称:南京熊猫 公告编号:临2024-002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已经2023年12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南京熊猫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3)。近日,公司收到大信所发来的《关于变更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函》,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变更情况

大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冯发明先生作为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于2024年1月8日接到大信所《关于变更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函》,大信所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该所内部质量管理实际情况,对2023 年度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进行统筹委派,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由冯发明先生变更为李洪先生。本次变更后,为公司提供2023年审计服务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为李洪先生。

二、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李洪

李洪先生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质量复核服务,长期负责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包括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本次变更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本次变更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