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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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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合并范围内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1-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4-003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合并范围内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被担保对象南通隆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资产负债率为67.65%,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被担保对象启东明辉机械加工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资产负债率为69.54%,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3)被担保对象江苏海四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资产负债率为68.77%,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收到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四达”)为公司合并范围内控股孙公司南通隆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力电子”)在江苏启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1,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担保。为合并范围内控股孙公司启东明辉机械加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辉机械”)在江苏启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1,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担保。为合并范围内控股孙公司江苏海四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力科技”)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的3,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担保。以上三项担保事项的资金用途均为日常经营周转。

海四达分别持有隆力电子、明辉机械以及动力科技100%的股权。本次担保事项已获海四达2023年股东决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在子公司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担保事项的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按具体合同约定执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名称:南通隆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08日

注册地点: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陈刚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新型电子元器件、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件、电子产品、园林机械开发、制造、销售,电池密封圈(塑料制品)制造、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海四达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隆力电子为海四达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财务数据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9月30日/2023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信用情况:上述被担保对象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被担保方名称:启东明辉机械加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1月02日

注册地点:江苏省启东市华石路800号

法定代表人:陈刚

注册资本: 3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金属制品、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工具、机电设备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海四达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明辉机械为海四达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财务数据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9月30日/2023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信用情况:上述被担保对象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被担保方名称:江苏海四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8月22日

注册地点:江苏省启东市汇龙镇牡丹江西路2288号

法定代表人:陈刚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动力科技领域内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动力电池、仪器仪表制造、销售、租赁,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海四达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动力科技为海四达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财务数据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9月30日/2023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信用情况:上述被担保对象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南通隆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启东明辉机械加工有限公司、江苏海四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江苏启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贷款期限:一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不超过5,000万元

具体如下:

(1)为南通隆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江苏启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1,000万元提供担保, 期限为一年。

(2)为启东明辉机械加工有限公司向江苏启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1,000万元提供担保, 期限为一年。

(3)为江苏海四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3,000万元提供担保, 期限为一年。

具体授信币种、金额、期限、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授信形式及用途等以相关合同约定为准。

四、对本次担保事项的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获海四达2023年股东决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在子公司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业务是各个合并报表范围内孙公司日常经营周转所需。隆力电子、明辉机械以及动力科技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四达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管理情况,控制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且符合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控股子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孙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底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76%;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余额为162,688.62万元,占公司2022年底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57.30%;上市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公司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海四达2023年股东决定。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月9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 2024-004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除议案6外,其余议案均为特别决议的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月8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月8日(星期一)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8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 558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蔡莹女士。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1名,代表股份496,796,6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5899%。其中:

1、参加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名,代表股份492,012,74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1605%。

2、参加网络投票股东共17名,代表股份4,783,9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294%。

3、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20名,代表股份49,809,4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706%。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数496,215,8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31%;反对股数533,2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3%;弃权股数47,671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49,228,5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8.8338%;反对股数533,2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1.0705%;弃权股数47,671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0957%。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数496,215,8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31%;反对股数556,1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9%;弃权股数24,771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49,228,5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8.8338%;反对股数556,1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1.1165%;弃权股数24,771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0497%。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数496,239,4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8%;反对股数509,6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6%;弃权股数47,671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49,252,1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8.8812%;反对股数509,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1.0231%;弃权股数47,671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0957%。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数496,215,8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31%;反对股数533,2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3%;弃权股数47,671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49,228,5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8.8338%;反对股数533,2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1.0705%;弃权股数47,671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0957%。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数492,742,5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39%;反对股数4,006,466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65%;弃权股数47,671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45,755,27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1.8607%;反对股数4,006,466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8.0436%;弃权股数47,671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0957%。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数492,742,5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39%;反对股数4,006,466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65%;弃权股数47,671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45,755,27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1.8607%;反对股数4,006,466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8.0436%;弃权股数47,671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0957%。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夏慧君律师、朱煜律师现场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