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24-002号
债券代码:110094 债券简称:众和转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1月8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1月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书面同意,本次会议以紧急会议的形式召集与召开,豁免本次董事会的通知时限。会议应参会董事11名,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11份。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下修正“众和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关联董事孙健、边明勇、陆旸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临2024-003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众和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临2024-004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9日
● 报备文件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2024-003号
债券代码:110094 债券简称:众和转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众和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自2023年12月18日至2024年1月8日,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连续十五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即7.38元/股),已触发“众和转债”(债券代码:110094)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 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下修正“众和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众和转债”的转股价格。
● 本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众和转债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5号),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3,750,000张,基本情况如下:
1、发行日期:2023年7月18日
2、发行数量:1,375.00万张
3、发行面值:人民币100元/张
4、发行总额:人民币137,500.00万元
5、票面利率:第一年0.2%、第二年0.4%、第三年0.8%、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
6、债券期限:2023年7月18日至2029年7月17日
7、上市日期:2023年8月14日
8、债券代码:110094
9、债券简称:众和转债
10、转股期起止日期:自2024年1月24日至2029年7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1、本次修正前的转股价格:8.20元/股
二、众和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与触发情况
1、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转股价格修正条款如下:
(1)修正权限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在决定是否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修正时,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误导投资者或者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由保荐人应当在持续督导期内对上述行为予以监督。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同时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及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2、转股价格修正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自2023年12月18日至2024年1月8日,公司股票在连续十五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即7.38元/股),已触发“众和转债”(债券代码:110094)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三、关于向下修正众和转债转股价格的说明
为支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投资者权益,本次拟向下修正“众和转债”的转股价格。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同时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及股票面值。
如该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任一指标高于“众和转债”调整前的转股价格(8.20元/股),则“众和转债”的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为确保本次向下修正“众和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众和转债” 转股价格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9日
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公告编号:2024-004
债券代码:110094 债券简称:众和转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2月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2月2日 11点 00分
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18号本公司文化馆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2月2日
至2024年2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4年1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根据《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持有“众和转债”的股东在该议案的表决中应当回避。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1月31日、2月1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北京时间)。
2、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喀什东路18号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A、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
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B、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C、股东也可以用传真或信函形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18号
邮政编码:830013
联系电话:0991-6689800
传 真:0991-6689882
联 系 人:刘建昊、朱莉敏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2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