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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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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
归属条件的公告

2024-01-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4-004

转债代码:118031 转债简称:天23转债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

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6,355,469股

● 归属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3,0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400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600万股。

(3)授予价格(调整后):首次授予价格9.37元/股,预留部分授予价格34.15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479人,预留部分授予600人。

(5)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0年-2022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之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触发值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由激励对象所属部门考核与个人考核共同决定,具体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不合格”三个等级,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在公司业绩目标至少达到触发值的情况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归属系数×个人归属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年12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天合光能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刘维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0年12月9日至2020年12月1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0年12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0年12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天合光能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1年11月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7)2021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1年12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公告》《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8)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已于2022年1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2022年1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9)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已于2022年2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2022年2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10)2022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及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2022年8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及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公告》。

(11)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2年10月3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12)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已于2022年11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2022年11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13)2022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2年12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14)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已于 2023年1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2023年1月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15)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已于 2023年5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2023年6月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16)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三次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已于 2023年7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2023年7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三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17)2023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及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2023年12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及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公告》。

(18)2024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2024年1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况

(三)激励对象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归属情况如下:

注:上述归属后限制性股票剩余数量包含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4年1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6,355,469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355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三个归属期

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12月24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为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23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479名,其中11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参与激励计划,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8名员工当期考核不合格,该8名激励对象当期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3名员工因个人原因放弃当期归属,该3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当期部分作废失效;本次激励对象中吴肖女士于2023年12月27日被选举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已不符合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应当取消其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72,480股;剩余355名员工根据考核结果归属当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82,131股。

综上所述,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共计355名激励对象达到归属条件。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355名激励对象归属6,355,469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355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355,469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0年12月24日

(二)归属数量:6,355,469股

(三)归属人数:355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9.37元/股(公司2022年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因此授予价格由9.85元/股调整为9.37元/股)。

(五)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第三期归属情况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479名,其中11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参与激励计划,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8名员工当期考核不合格,该8名激励对象当期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3名员工因个人原因放弃当期归属,该3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当期部分作废失效;本次激励对象中吴肖女士于2023年12月27日被选举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已不符合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应当取消其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72,480股;剩余355名员工根据考核结果归属当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长兼总经理高纪凡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内存在减持公司可转债的行为,为避免可能触及短线交易行为,高纪凡及其一致行动人高海纯、吴伟忠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股票归属事宜将暂缓办理,待相关条件满足之后公司再统一为其办理前述股票的归属登记事宜。

除此以外,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或债券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2、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归属、本次作废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自2023年12月25日进入第三个归属期,本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9日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4-005

转债代码:118031 转债简称:天23转债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光能”或“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年12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天合光能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刘维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0年12月9日至2020年12月1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0年12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0年12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天合光能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1年11月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7、2021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1年12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公告》《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8、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已于2022年1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2022年1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9、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已于2022年2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2022年2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10、2022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及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2022年8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及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公告》。

11、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2年10月3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12、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已于2022年11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2022年11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13、2022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2年12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14、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已于 2023年1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2023年1月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15、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已于 2023年5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2023年6月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16、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三次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已于 2023年7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2023年7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三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17、2023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及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2023年12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及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公告》。

18、2024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2024年1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具体原因如下:

1、因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在第三期归属前新增26名激励对象离职,上述人员已不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应当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571,008股。

2、因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存在员工绩效考核未达到规定标准,导致当期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个人层面全部或部分不得归属。在公司业绩考核层面达到目标值指标,公司归属系数为100%的情况下,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三个归属期中,个人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的激励对象共204人,个人考核评价结果为“良好”的激励对象共151人,个人考核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激励对象共8人,因此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093,091股。

3、因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3名员工因个人原因放弃归属当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5,552股。

4、本次激励对象中吴肖女士于2023年12月27日被选举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已不符合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应当取消其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72,480股。

因此,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共计355名激励对象达到归属条件,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82,131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离职人员中不涉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影响公司技术团队及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律师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归属、本次作废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自2023年12月25日进入第三个归属期,本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9日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4-006

转债代码:118031 转债简称:天23转债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月8日(星期一)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纪凡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会董事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高纪凡、高纪庆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9日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4-007

转债代码:118031 转债简称:天23转债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姜艳红女士召集,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