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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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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号

债券代码:128123 债券简称:国光转债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4日以直接送达、邮件等形式发出,于2024年1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何颉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董事何颉先生、何鹏先生、邹涛先生、陈曦先生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董事何颉先生、何鹏先生、邹涛先生、陈曦先生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董事何颉先生、何鹏先生、邹涛先生、陈曦先生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为了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项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备案等;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备案等;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8)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办理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的除外;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的除外;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3、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9日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号

债券代码:128123 债券简称:国光转债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4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月8日在龙泉办公区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刚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监事卢浩先生为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二)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监事卢浩先生为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监事卢浩先生为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9日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号

债券代码:128123 债券简称:国光转债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投票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何云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征集人对所有相关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3、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何云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何云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本公司2024年1月25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征集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股票简称:国光股份

(3)股票代码:002749

(4)法定代表人:何颉

(5)董事会秘书:何颉

(6)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899号

(7)邮政编码:610100

(8)联系电话:028-66848862

(9)传真号码:028-66848862

(10)公司网址:www.scggic.com

(11)电子邮箱:dsh@scggic.com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何云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何云先生,196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国务院审计署干部培训中心特聘教授、中国政府审计理论研究中心研究员、四川省高级经济师及正高级经济师评审专家组及评委会委员、四川省高级会计师及正高级会计师评审专家及评委会委员、四川省高等院校经济学与财政学类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历任新疆财经学院会计系教师、党总支副书记、系副主任。现为四川师范大学商学院教授、研究生导师, 学术委员会委员,专硕教育中心副主任,兼任新疆青松建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疆派特罗尔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24年1月19日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4年1月20日至1月23日期间(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3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899号(邮政编码:610100)

收件人:李超、向莹壑

电子邮件:dsh@scggic.com

联系电话:028-66848862

传真号码:028-66848862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由公司聘请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亲自出席或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何云

2024年1月9日

附件: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何云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其他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号

债券代码:128123 债券简称:国光转债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决定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月25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25日上午9:15-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19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89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编码及提案名称如下: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3、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应予以回避表决,其所持的股份不计入前述议案的有效表决权总数。

4、上述议案由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5、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非自然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下同)亲自出席的,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以传真方式登记的,参加现场会时,应提供与传真件一致的原件。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1月2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2)以信函或传真件登记的,须于2024年1月22日下午16:30前送达本公司。

3、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899号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送达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899号,信函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899号(邮政编码:610100)

联系人:李超、向莹壑

电子邮件:dsh@scggic.com

联系电话:028-66848862

传真号码:028-66848862

5、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

记表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49,投票简称为国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月25日(星期四)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25日(星期四)上午9:15,结束时间2024年1月2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4年1月25日(星期四)下午14:30召开的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对应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如同一议案在同意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委托人为非自然人股东的,应加盖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本次会议结束

附件三: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说明: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1月22日16:30前之前与本通知要求的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文件及证明材料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

3、本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