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19、200019 证券简称:深粮控股、深粮B 公告编号:2024-02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9日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4年1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虹路9号世贸广场A座13楼公司中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志楷先生。

6、会议通知等相关文件刊登在2023年12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831,358,6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1330%。其中:A股股东及授权代表4人,代表股份831,358,2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1330%;B股股东及授权代表1人,代表股份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830,069,9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0212%。其中:A股股东及授权代表2人,代表股份830,069,5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0212%;B股股东及授权代表1人,代表股份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通过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人,代表股份1,288,7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8%,全部为A股。

经核查,不存在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同时参加现场投票的情况。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1,289,1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8%。其中:A股股东及授权代表2人,代表股份1,288,7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8%;B股股东及授权代表1人,代表股份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五、法律意见

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的陈玉青律师、张晶晶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