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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2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熊杰先生主持,本次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系满足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有方科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4-003)》。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3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4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或等额美金),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有方通信技术(香港)有限公司和东莞有方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等额美金)。

● 公司拟为上述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人民币1,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2%。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事项,且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逾期对外担保。

● 上述事项需经过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之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预计2024年度的综合授信总额度范围内对公司及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申请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对象和额度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等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2024年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进行了预计,公司预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或等额美金),全资子公司预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授信申请期限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类型包括贷款、承兑汇票、保理融资、商票保贴、信用证贴现、进出口贸易融资、外汇买卖、融资租赁等,授信条件包括公司关联方提供关联担保、非关联方提供担保、应收账款质押、银行存款保证金、全资子公司房产抵押担保、全资子公司股权质押担保、全资子公司信用担保、知识产权证书质押担保等。

其中,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明细如下表所示:

其中,公司之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明细如下表所示:

上述预计的2024年综合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并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批复的金额为准。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规划,并结合全资子公司的融资需求,预计2024年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担保类型为融资类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具体额度分配情况如下:

上述预计的2024年度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实际担保金额以银行批复为准。

(二)本次担保事项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事项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同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代表)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担保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

上述担保预计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被担保人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上述计划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2024年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额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同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代表)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担保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超出授权范围外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行履行决策程序。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被担保对象有方通信技术(香港)有限公司系公司海外进出口的平台,东莞有方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在东莞松山湖的研发中心和交付中心,上述公司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银行和公司的支持,上述担保事项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的预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缓解子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有助于子公司的持续发展。

五、董事会意见

2024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之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预计2024年度的综合授信总额度范围内对公司及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申请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对象和额度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议案尚需经过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10,000万元(担保总额是指已获得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但未实际发生的担保额度与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之和,其中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金额为1,000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和净资产(2022年度)的7.31%及12.19%(其中担保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金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和净资产的0.73%及1.22%)。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事项,且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七、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以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系基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实际额度需要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批复情况,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5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月2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1号楼43层电力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月25日

至2024年1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1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1号楼43层

3、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信函、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和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或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4年1月22日17:30,信函、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成功。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1号楼43层

联系邮编:518131

联系电话:0755-33692165

电子邮件:nw@neoway.com

联系人:黄雷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1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慷先生主持,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

公司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拟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拟修订《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愿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制订《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1)《自愿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有方科技:自愿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有方科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2024年拟向多家银行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预计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或等额美金),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类型包括贷款、承兑汇票、保理融资、商票保贴、信用证贴现、进出口贸易融资、外汇买卖、融资租赁等,授信条件包括公司关联方提供关联担保、非关联方提供担保、应收账款质押、银行存款保证金、全资子公司房产抵押担保、全资子公司股权质押担保、全资子公司信用担保、知识产权证书质押担保等。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明细如下表所示:

上述预计的2024年综合授信额度尚须获得授信银行的批准,不等同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具体授信情况,包括实际贷款金额、利息利率以及使用期限,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并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为准。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融资额度内的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之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有方通信技术(香港)有限公司、东莞有方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预计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等额美金),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类型包括贷款、承兑汇票、保理融资、商票保贴、信用证贴现、进出口贸易融资、外汇买卖、融资租赁等,授信条件包括公司关联方提供关联担保、非关联方提供担保、应收账款质押、银行存款保证金、房产抵押担保、股权质押担保、信用担保、知识产权证书质押担保等。公司之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明细如下表所示:

上述预计的2024年综合授信额度尚须获得授信银行的批准,不等同于全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授信情况,包括实际贷款金额、利息利率以及使用期限,将视全资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并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全资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为准。同时授权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融资额度内的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预计2024年度的综合授信总额度范围内对公司及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申请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对象和额度进行调整的议案》。

公司为满足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提高管理效率,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作如下授权:

1、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和银行实际批准的情况,对预计提出申请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对象及额度进行调整,调整前后的综合授信总额度不得超过公司及公司之全资子公司2024年预计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总额度。

2、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对于超出上述授权额度范围的授信,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监管要求及决策程序执行。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在任意时点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担保额度均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等额美金),担保明细与全资子公司申请的授信一致,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循环使用,实际担保金额以银行批复为准,担保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担保期限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有方科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4-003)》。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有方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05)》。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4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东莞有方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有方”)为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经东莞有方内部审议通过,同意为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的人民币0.5亿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已履行东莞有方内部股东决议审议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规划,并结合公司的融资需求,预计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0.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有方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实际担保金额以银行批复为准。

(二)本次担保事项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已履行东莞有方内部股东决议审议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经核查,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二)保证期间: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三)担保合同中的其他重要条款:凡因本合同发生的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债权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同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代表)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担保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超出授权范围外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行履行决策程序。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东莞有方为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提升公司融资能力,保证公司正常的营运资金需求,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