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0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0版)

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衢州市绿盟纸制品有限公司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孝感诚合纸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孝感诚合成立时间不足一年,无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3、衢州诚合科技有限公司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浙江杉石科技有限公司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湖北星洲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衢州绿盟、衢州诚合、孝感诚合之控股股东、执行董事赵卉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赵磊之姐姐;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曹亮之配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第(三)项规定,构成公司关联人。

浙江杉石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赵磊、董事赵晨佳通过浙江星洲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35.33%股权,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五款规定,依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浙江杉石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认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星洲新型建材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赵磊、董事赵晨佳通过浙江星洲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第(三)项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人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实体,财务状况良好、生产经营正常,前期同类关联交易都顺利执行完成,关联人的支付能力良好,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向关联人衢州绿盟、孝感诚合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纸芯筒,向衢州诚合、孝感诚合销售的产品主要为食品包装纸和工业包装纸。公司向关联人浙江杉石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采购的商品主要为电机、纸机配件等。公司向关联人星洲新型建材委托建材加工等。

公司与上述关联交易属正常经营业务往来,定期核价、定价。以同类业务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价格,遵循公平、公允、合理的交易原则。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与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皆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持续性交易。相关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开展此类关联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合理的成本获得正常生产所需的产品。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同时,此类交易占公司对外交易的比例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4-010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月2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衢州市东港四路1号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月26日

至2024年1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赵磊、赵晨佳、赵云福、林彩玲、曹亮及其一致行动人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4年1月23日 9:00- 17: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衢州市东港四路1号行政楼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

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 人身份证/护照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 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股东账 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 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以用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以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在函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请于2024年1月23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

注:请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会股东(股东代表)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东港四路1号

联系人:张海峡、韩孝琴

电子邮件:fivestarpaper@fivestarpaper.com

联系电话:0570-8566059

传真:0570-8566055

(三)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文件等(如适用),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