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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4-0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市公司名称: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德展健康

股票代码:000813

信息披露义务人:美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新东路10号楼3层309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二街1号院11号楼14层1411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4 年 1 月 10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上市规则》和《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美林控股的股权结构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因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主动减持、因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违约被质权人强制被动减持、被法院强制司法拍卖以及因上市公司回购注销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发生权益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主动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324,743,456股均被质押且处于司法冻结状态,未来不排除因司法裁定等情况导致其发生权益变动的可能。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减持德展健康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总股本为2,241,481,800股,美林控股直接持有上市公司448,263,156股无限售条件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2,164,955,990股,美林控股直接持有上市公司324,743,456股无限售条件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1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具体如下:

注:由于公司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股份及注销库存股导致公司在上述权益变动区间总股本发生变动,具体变动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美林控股持有的上市公司324,743,456股无限售流通股已全部处于司法冻结状态,占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的100%。

四、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曾在2021年5月15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1、买入情况:无。

2、卖出情况:如下表

注:上述集中竞价减持预披露情况详见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动减持股份暨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及《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可能被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8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美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2024 年 1 月 10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3、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美林控股住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美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李德风

签署日期: 2024 年 1 月 10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美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李德风

签署日期: 2024 年 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