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88403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04,242,425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04,242,425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月18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6月15日出具《关于同意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6号),同意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成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970,656股,并于2022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由667,882,625股变更为834,853,281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15,982,605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13.89%,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718,870,676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86.11%。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股份数量为104,242,425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东数量为11名,占公司总股本的12.49%,限售期为自取得股份之日起36个月,现限售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4年1月18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汇成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汇成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有关承诺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东四川鼎祥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深圳市惠友豪创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旗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辽宁海通新动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六安拾岳禾安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昆桥(深圳)半导体科技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芜湖康启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省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道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十月吴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自汇成股份完成本企业对于公司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汇成股份本次发行前的股份,也不要求汇成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则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按该等规定和要求相应调整执行。
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公司的股票时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二)公司股东杨绍校承诺:
“对于本人于2020年12月向公司增资扩股取得的发行人股权,自发行人完成该次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汇成股份该部分股份,也不要求汇成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按该等规定和要求相应调整执行。
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公司的股票时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汇成股份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时作出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汇成股份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汇成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04,242,4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9%,限售期为自取得股份之日起36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月18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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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值直接相加之和因四舍五入存在尾差。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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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688403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安徽省合肥市新站高新区合肥综合保税区内项王路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24年1月9日发出会议通知,召集人在会议上就本次紧急事项进行了说明,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的时间要求。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小鹏先生召集和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相关监管规则,为推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结合公司近期实际情况,经审慎决策,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对《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进行修订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特此公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688403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安徽省合肥市新站高新区合肥综合保税区内项王路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24年1月9日发出会议通知,召集人在会议上就本次紧急事项进行了说明,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的时间要求。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郑瑞俊先生召集和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相关监管规则,为推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结合公司近期实际情况,按照公司股东大会对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经审慎决策,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特此公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688403 证券简称:汇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7月12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7日及2023年7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11月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对发行方案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等文件进行了调整、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推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工作,结合公司近期实际情况,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本次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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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外,其他章节内容无变化。修订后的文件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特此公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