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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62 证券简称:国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4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16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前述现金管理的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鉴于上述授权期限即将到期,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制化活期存款、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现将公司本次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12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60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1.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51,8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5,642.39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26,237.6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2月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苏公W[2021]B127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6,237.61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65,986.34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本次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制化活期存款、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日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中的投资产品会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履行的程序

2024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制化活期存款、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1、《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688262 证券简称:国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5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3.97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及2023年2月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12)。

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73.97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52.66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上的《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2023-069)。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一)2023年3月6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3-026)。

(二)截至2024年1月9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610,3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66.86元/股(该回购价格为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的回购股份价格),最低价为25.3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2,007,240.76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

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

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

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3年3月6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3-026)。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回购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610,343股,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日之后的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上述三年内转让完毕,公司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

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使用回购股份,并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688262 证券简称:国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2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4年1月10日10时在苏州市新区竹园路209号创业园3号楼2301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月3日通过电子邮件及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郑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制化活期存款、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688262 证券简称:国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3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月3日通过电子邮件及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的监事为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CAO HONGWEI(曹宏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继续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特此公告。

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