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4-003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议案》。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翔福新能源”)拟注册成为Pertamina International Marketing and Distribution Pte. Ltd.(注册成立于印度尼西亚)采购商,以便后续与对方开展原材料采购业务,因翔福新能源设立时间较短,无法满足Pertamina International Marketing and Distribution Pte. Ltd.对采购商经营期限的要求,需公司为翔福新能源的履约能力提供担保,具体业务开展将根据市场情况、交易对方内部程序安排等因素确定,并以最终双方签署的购销协议为准。具体事宜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6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6)。

二、担保函件签署进展情况

公司已于2024年1月10日就上述议案签署了《母公司担保函》,内容如下:

1.债务人: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受益人:Pertamina International Marketing and Distribution Pte. Ltd.

3.担保人: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责任:根据债务人、受益人双方签署的购销协议,如债务人所需支付款项已到期且债务人有责任付款,但尚未支付的情况下,担保人在收到受益人的书面要求后5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支付该款项。

5.担保金额:最高责任限额不超过1500万美元。

6.担保期限:2024年1月10日-2025年1月10日。

三、本次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翔福新能源提供履约担保,能够增强其对外业务合作的信用,有利于后续可能的原材料采购业务的顺利开展。翔福新能源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其执行董事及经营管理人员由公司委派,公司可及时了解其经营和财务状况,有效地控制可能出现的担保风险。

四、备查文件

《母公司担保函》。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4-002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变更以往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10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6号院(旭阳科技大厦)东1号楼8层东侧第二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张英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56,044,78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228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56,029,28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221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5,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7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6,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75%。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6,044,7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6,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邓盛、卢安琪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