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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复核人的公告

2024-0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近日,公司收到大华出具的《关于变更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信息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项目质量复核人变更情况

大华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冯雪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由于冯雪工作单位变动,现委派于建松作为项目质量复核人,继续完成相关工作。

二、变更后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基本信息、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1、基本信息

于建松:2015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9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5年9月开始在大华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10 家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于建松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不会对公司2023 年度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大华《关于变更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信息的函》

2、变更后的项目质量复核人的身份证件及执业证照。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