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2024-0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61 证券简称:天坛生物 公告编号:2024-001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无需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的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说明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600161 证券简称:天坛生物 公告编号:2024-002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23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注: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同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以抵消后的净额列示,调整本报告期及上年同期数。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主要由于2023年度产品销量增加带来销售收入持续增长,营业总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21.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25.23%。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快报内容准确性的不确定因素。

特此公告。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