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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公告编号:2024-006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月2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176号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大楼3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月29日

至2024年1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已经公司八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刊登在2024年1月12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176号江淮汽车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51-62296835、62296837

联系传真:0551-62296837

邮编:230022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公告编号:2024-005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土地收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南二环路厂区部分空置土地将由政府收储,拟收储范围内资产净值8,490.1326万元,评估值16,256.25万元,补偿金额47,079.7464万元,本次土地收购补偿金额合计63,335.9964万元。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为使城市公共资源效能利用最大化,公司南二环路厂区部分空置土地将由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

本次政府收储范围为公司南二环路本部厂区区域,涉及土地246.13亩,收储范围内合法有效有证房产46,512.99平方米。收储范围内固定资产中建筑物40项,道路管网等24项,土地使用权2项,净值8,490.1326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次收储范围内土地评估备案价格10,099.55万元,房产评估备案价格6,156.70万元,补偿金额47,079.7464万元,以上土地收购补偿金额合计63,335.9964万元。

该事项已经公司八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名称: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

住所:合肥市怀宁路1800号国土规划大厦

宗旨和业务范围:负责全市存量土地的收购、集体土地的统征、土地储备和土地开发及熟化等工作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收储的土地位于包河区东流路176号,面积为164,089.07平方米(合246.13亩),宗地四至分别为:东至桐城南路,南至黟县路,西至宿松路,北至南二环路。

(二)收储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的具体情况如下:

1、收储土地的《不动产权证》证号为原合国用(籍)字第01601号、合国用(2015)第094号、皖(2021)合肥市不动产权第11245422号,土地用途为工业。

2、公司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方式为划拨和出让。

3、收储土地范围内具有《不动产权证》的地上建(构)筑总建筑面积为46,512.99平方米,产权证号为皖(2021)合肥市不动产权第11245412、11245413、11245414、11245415、11245416、11245417、11245418、11245420、11245422号、房地权证合产字第110010747号、房地权合产字第045691号。

4、收储土地的地上建(构)筑物没有设定抵押权或被法院等有权机关依法查封及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等进行权利限制的情况。

四、交易标的评估及补偿情况

受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委托,安徽地源不动产咨询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拟收购土地进行了评估,评估方法为:市场比较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安徽地源不动产咨询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安徽地源[2023](估)字第162号评估报告、安徽地源[2023](估)字第265号评估报告;安徽中信房地产土地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对拟收购土地的地上建(构)筑物进行了评估,评估方法为:成本法,安徽中信房地产土地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皖中信房估字(2023)AJ2-1213号评估报告。

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拟收购土地的补偿金额为47,079.7464万元。结合评估备案结果,本次土地收购补偿金额合计63,335.9964万元。

五、收储合同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双方约定分期支付。

第一期:工作进度达到公司完成收购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的不动产权属注销,并将相关不动产证办至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名下之日后1个月内,支付土地收购补偿费用的30%。

第二期:工作进度达到公司完成房屋拆除、树木移植、土壤污染调查及备案,净地交付土地并经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验收合格之日后1个月内,支付土地收购补偿费用的50%。

第三期:工作进度达到地块全部供应或移交之日后1个月内,支付土地收购补偿费用的20%。

六、土地收储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拟收储范围内资产均处于闲置状态,因此本次收储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本次土地收储完成后将对公司2024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最终取得收益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公告编号:2024-004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公告编号:2024-003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江淮汽车”)八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1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10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10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相关议案,通过记名投票方式,依法表决,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月1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二、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了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了同意 意见。

公司拟选举马翠兵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三、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了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了同意 意见。

聘任马翠兵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副总经理简历附后。

四、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部土地收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月1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土地收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五、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月1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6)。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2日

附:

董事候选人、副总经理简历

马翠兵:男,1971年10月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安徽省职工电视中专学校教师,安徽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企业监督处主任科员、综合处主任科员,安徽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综合处主任科员,安徽省经济委员会综合法规处主任科员、副处长,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调研员、经济运行局局长、规划处处长,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汽车工业处处长、一级调研员。现任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