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
公告

2024-0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4-005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22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1月11日,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A股股份227.56万股,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的比例为0.13%,回购成交最高价为17.20元/股,最低价为16.6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80.93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9,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5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从2024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7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04)。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披露如下:

2024年1月1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227.56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的比例为0.13%,回购成交最高价为17.20元/股,最低价为16.6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80.93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股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1日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4-006

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22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100%控股子公司温州龙湾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湾伟明”)于近日收到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批准并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33008313;发证日期:2023年12月8日;有效期:三年)。

龙湾伟明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龙湾伟明自本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将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