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信托有限公司关于更换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金〔2020〕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我公司决定解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自2023年度起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新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