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51 证券简称:盛邦安全 公告编号:2024-001
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王雪松先生因个人原因近日申请辞去所任职务,辞职后,王雪松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 王雪松先生与公司签有《劳动合同》及《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负有相应的保密义务。
● 王雪松先生在职期间负责的相关研发工作已完成妥善交接,其离职不会对公司研发实力、核心竞争力及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核心技术人员王雪松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雪松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任职务。辞职后,王雪松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及董事会对王雪松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雪松先生无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新余市盛邦网科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网科”)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85,000股。公司股票首发上市时,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设立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一一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盛邦安全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王雪松先生在该资管计划中持有3.12%的份额。
根据王雪松先生于公司上市前签署的《新余市盛邦网科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全体合伙人协议》等相关文件,王雪松先生在新余网科持有的财产份额将由新余网科普通合伙人袁先登先生回购,具体以王雪松先生签署的转让相关文件为准。王雪松先生在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盛邦安全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持有的份额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持股变动的规定。
(一)王雪松先生具体情况
王雪松先生,男,出生于1975年11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本科毕业于清华大学,研究生毕业于北京邮电大学。2001年4月至2002年6月,就职于Lucent-Bell朗讯贝尔实验室,任工程师;2002年6月至2004年10月,就职于Siemens 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任高级工程师;2005年4月至2005年9月,就职于Nortel Networks北电网络(中国)有限公司,任高级工程师;2005年9月至2010年9月,就职于Juniper Networks瞻博网络研发(北京)有限公司,任研发经理;2010年10月至2017年7月,就职于Wind-River风河中国研发中心,任首席工程师;2017年7月至2021年3月,就职于志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研发副总裁;2021年3月就职于盛邦安全,任检测产品线总经理、研发总监。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技术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雪松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主要负责公司检测产品线研发和市场相关工作,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的公司专利、核心技术的研发工作已完成交接,离职不会对原有项目的研发进程产生不利影响。王雪松先生在任职期间参与研究并申请的专利均为职务成果,相应的知识产权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其离职不影响公司知识产权权属的完整性。
(三)保密协议情况
根据公司与王雪松先生签署的《劳动合同》及《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的具体要求,双方对保密内容及相关权利义务内容进行了明确约定。双方同意,王雪松先生离职后仍对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公司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其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直至公司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王雪松先生有违反保密义务的情形。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王雪松先生在职期间负责的相关工作已完成妥善交接,其离职不会对公司研发实力、核心竞争力及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经多年发展与技术积累,公司已形成一支高素质、高学历、行业经验丰富的研发队伍。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189名,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为36.77%,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力量充足。综上,公司整体研发实力与核心竞争力不会因此产生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5人,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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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雪松先生任职期间各项研发工作已妥善交接,公司生产经营及各项在研项目均正常推进,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力量充足,能够支持公司现有及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公司将继续推进研发投入,保持研发队伍人员的稳定,吸收优秀技术人才,保持技术创新,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与王雪松先生签署有《劳动合同》及《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对其任职期间和离职后的保密义务进行了约定。王雪松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作为发明人之一申请的专利均为职务成果,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亦不影响公司专利权属的完整性。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的技术研发工作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王雪松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核心竞争力与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综上,保荐机构对盛邦安全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