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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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表决权委托到期暨权益
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4-01-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京能热力 公告编号:2024-002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表决权委托到期暨权益

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基于股东表决权委托到期,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表决权委托的基本情况

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一波先生于2022年2月11日与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京能集团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赵一波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14,196,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202,800,000股的7%)转让给京能集团,同时将其持有的公司43,069,346股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202,800,000股的21.24%)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京能集团行使,委托期限为股份转让过户完成之日起18个月,但委托期限到期日不早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之日。表决权委托期间双方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双方一致同意表决权委托结束之日,双方的一致行动关系自动终止。京能集团通过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公司定向发行股票不超过60,840,000股(含本数)人民币普通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

2022年7月12日,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表决权委托生效。2023年11月20日,公司向京能集团发行的60,840,000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2月12日、2022年2月16日、2022年3月17日、2022年6月10日、2022年7月14日和2023年11月16日在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表决权委托到期的基本情况

根据京能集团和赵一波先生签订的《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之表决权委托期限,截至2024年1月12日,表决权委托期限已届满,京能集团和赵一波先生的一致行动关系亦自动终止。

三、表决权委托到期前后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不影响公司控股权的稳定性,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不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

本次表决权委托期间,京能集团与赵一波先生构成的一致行动关系,表决权委托结束之日,双方的一致行动关系自动终止。

本次表决权委托终止后,京能集团持有公司75,036,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8.46%,是公司第一大股东,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五、其他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表决权委托到期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京能集团、赵一波先生将按规定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京能集团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赵一波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京能热力 公告编号:2024-003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

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赵一波先生通知,获悉赵一波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3、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赵一波先生质押的公司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将持续关注赵一波先生的股票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