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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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4-01-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爱旭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一004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珠海横琴舜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横琴舜和”)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27,138,6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2%。本次质押后,横琴舜和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104,91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46.19%,占公司总股本的5.74%。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横琴舜和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刚先生、义乌市衡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横琴舜和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为571,510,9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26%。本次质押后,横琴舜和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264,790,000股,占横琴舜和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所持股份的46.33%,占公司总股本的14.48%。

公司于近日获悉股东横琴舜和质押了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具体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单位:股

二、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横琴舜和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合计数与分项数累加和不同是因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2024一005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截至2024年1月12日,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4,977,4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191%,购买的最高价为19.30元/股,最低价为14.67元/股,已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243,720,133.28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方案基本情况

2023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3-167)。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

截至2024年1月12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4,977,4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191%,购买的最高价为19.30元/股,最低价为14.67元/股,已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243,720,133.28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