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80 证券简称:金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1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三路财富中心三期南座40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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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长邢雅江先生、独立董事赵舸女士因工作原因请假,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邢博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董事长邢雅江先生、独立董事赵舸女士因工作原因请假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孙明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签订金花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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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邢博越、杜玲、杨蓓、钟春华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娟、赵爽宁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3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