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11 证券简称:合锻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2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于2024年1月11日上午9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8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严建文先生、刘宝莹先生、赵猛先生、朱卫东先生、刘志迎先生、徐枞巍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严建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603011 证券简称:合锻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3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经全体监事同意,于2024年1月11日上午10时0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8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由汪海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会计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同时要求公司加强完善财务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流程,增强规范运作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合法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603011 证券简称:合锻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4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现前期披露的定期报告存在部分会计差错,现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2022年三季度报告中的相关财务信息进行更正。
●本次差错更正后,公司2022年半年度、2022年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本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资产、经营及业务产生实质性影响。
●本次差错更正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相关年度的财务数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概述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具体内容
公司因收到一汽凌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凌源”)背书的商业承兑汇票面值合计13,710.00万元,公司向其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存款共计11,243.50万元。上述商业承兑汇票逾期均未兑付,导致合锻智能产生其他应收款11,243.50万元。公司就该事项分别向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起诉一汽凌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上海飞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郑雷飞、中铁昊天控股有限公司、农发物产集团有限公司等主体,要求其承担因票据追索权及合同经济纠纷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已于2022年度计提坏账准备1.12亿元。
具体案件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2023年7月5日、2023年1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公司将上述票据中由中铁昊天控股有限公司签发的2,600万元,农发物产集团有限公司签发的1,900万元,合计金额4,50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向银行贴现。2022年6月末该等商业承兑汇票尚未到期,不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公司会计处理错误将其终止确认。
为了能使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在对涉及上述票据的相关会计处理进行会计差错更正时,追溯调整了2022年半年度、2022年三季度的财务报表和附注。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二、会计差错更正性质及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资产、经营及业务产生实质性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影响的2022年半年度、2022年三季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如下:
(一)对合并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对2022年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2、对2022年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合并现金流量表无影响。
(二)对母公司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对2022年半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
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母公司现金流量表无影响。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会计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会计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同时要求公司加强完善财务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流程,增强规范运作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合法利益。
特此公告。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