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1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月12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的董事8名。董事长毛嘉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财务负责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内容: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黄郁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黄郁佳女士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同时,公司董事会拟聘任黄郁佳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财务负责人黄郁佳女士的简历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补选非独立董事及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四川宏和增资的议案》。
内容:因全资子公司四川宏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宏和”)业务经营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500万元人民币对四川宏和进行增资,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四川宏和注册资本拟由1,5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3,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完成后,四川宏和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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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工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内容:公司因营运之需要,拟向工商银行漕河泾开发区支行申请陆仟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的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管理层就上述授信额度申请及上述授信额度具体使用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落实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上海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内容:公司因营运之需要,拟向上海银行浦东分行申请捌仟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的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管理层就上述授信额度申请及上述授信额度具体使用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落实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召集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星期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4)。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2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邹新娥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四川宏和增资的议案》。
内容:因全资子公司四川宏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宏和”)业务经营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500万元人民币对四川宏和进行增资,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四川宏和注册资本拟由1,5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3,000万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1、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3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补选非独立董事
及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币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财务负责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董事会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黄郁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黄郁佳女士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时,公司董事会聘任黄郁佳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补选黄郁佳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候选人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财务负责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黄郁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补选黄郁佳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财务负责人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财务负责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黄郁佳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补选非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3日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兼财务负责人及高级管理人简历
黄郁佳女士,女,1988年出生,中国台湾籍,无中国(含港澳台)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台湾淡江大学毕业,专业会计学。2022年3月入职公司,主要负责公司管理工作,现任职务为公司经理。未在其他公司兼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郁佳女士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直接持有公司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0,000股。
黄郁佳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两次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4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月31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工业区秀沿路123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月31日
至2024年1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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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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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1月31日 12:30一13:30
(二)登记地点: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三)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四)异地股东可以使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陶静 联系电话:021-38299688-6666 传真:021-68121885 电子邮箱:honghe_news@gracefabric.com 地址:上海浦东康桥工业区秀沿路123号。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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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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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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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5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四川宏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宏和”)
● 增资金额:1,5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增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增资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增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宏和业务经营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500万元人民币对四川宏和进行增资,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四川宏和注册资本拟由1,5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3,000万元人民币。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四川宏和增资的议案》,同意本次增资。该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四川宏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毛嘉明
住所: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胡家梁社区居委会第五居民小组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增资方式及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500万元人民币对四川宏和进行增资,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本次增资实施前,四川宏和的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四川宏和100%的股权;本次增资实施后,四川宏和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仍持有四川宏和100%的股权。
(三)四川宏和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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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四川宏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开展实际经营。
三、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四川宏和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将有助于进一步推进四川宏和的业务发展,提升公司整体实力。本次增资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本次增资的风险分析
四川宏和后续将依法办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加强对四川宏和经营活动的管理,防范和控制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6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就章程修改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修改公司章程的主要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做相应修订,主要修改内容对照如下: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