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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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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1-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707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3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高跨路1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由董事长侯乔坤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王敬先生出席本次会议;董事长侯乔坤、总经理向黔新先生、总会计师刘进先生、总工程师梅铭先生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贷款预计总额及担保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苏绍魁律师、周梦婷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