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 2024-011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披露了《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赵晨佳女士,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张海峡先生,副总经理张宴臣先生,副总经理曹亮先生,副总经理徐喜中先生共5人计划自2023年8月24日起6个月内,以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其中实际控制人之一赵晨佳女士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张海峡先生、副总经理张宴臣先生、副总经理曹亮先生、副总经理徐喜中先生增持股份金额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万元。上述5人合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240万元。
● 增持计划实施结果情况:自2023年8月28日至2024年1月11日,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赵晨佳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58.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4%,增持金额合计800.13万元;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张海峡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39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增持金额合计50.01万元;副总经理曹亮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9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增持金额合计58.03万元;副总经理张宴臣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3.88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增持金额合计56.88万元;副总经理徐喜中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3.4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增持金额合计52.11万元。上述5人合计增持股份金额1,017.15万元,达到增持计划的金额下限要求,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024年1月11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赵晨佳女士,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张海峡先生,副总经理张宴臣先生,副总经理曹亮先生,副总经理徐喜中先生发出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现将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赵晨佳女士,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张海峡先生,副总经理张宴臣先生,副总经理曹亮先生,副总经理徐喜中先生共5人。
(二)增持主体原持有股份情况:本次增持前增持主体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0,527,0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10%,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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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股份持股比例的计算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总股本400,557,562股为准。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本次增持计划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及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出发,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票。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实际控制人之一赵晨佳女士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张海峡先生、副总经理张宴臣先生、副总经理曹亮先生、副总经理徐喜中先生增持股份金额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万元。上述5人合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240万元。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拟增持股份不设置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2023年8月24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增持计划将在公司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七)增持主体承诺
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自2023年8月28日至2024年1月11日,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赵晨佳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58.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4%,增持金额合计800.13万元;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张海峡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39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增持金额合计50.01万元;副总经理曹亮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9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增持金额合计58.03万元;副总经理张宴臣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3.88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增持金额合计56.88万元;副总经理徐喜中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3.4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增持金额合计52.11万元。上述5人合计增持股份金额1,017.15万元,达到增持计划的金额下限要求,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各增持主体的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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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股份持股比例的计算以公司最新的总股本403,897,111股为准。
2、本次增持期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
四、律师核查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五洲特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符合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五洲特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相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参与本次增持的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增持期间未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或短线交易,不在窗口期买卖公司股票。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