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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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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1-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13 证券简称:农发种业 公告编号:临2024-001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单民丰胡同31号中水大厦3层308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过半数的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何才文先生主持,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陈章瑞董事、张磊董事委托何才文董事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列席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地神公司向黄泛区实业集团预约采购2023--2024年度小麦种生产计划的关联交易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魏佳 张晓菁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600313 证券简称:农发种业 公告编号:临2024-002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24年1月8日以微信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经表决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票弃权,议案通过。

根据监管机构相关规定要求以及公司具体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经表决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票弃权,议案通过。

根据监管机构相关规定要求以及公司具体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包括: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关于新设公司内部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经表决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票弃权,议案通过。

为持续健全公司巡察监督体系,经研究同意公司设立党委巡察办,与纪委办公室合署办公。

三、上网公告附件

1、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1月修订);

2、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1月修订);

特此公告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