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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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4-0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55 证券简称:三七互娱 公告编号:2024-006

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6日和2024年1月1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含)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含)人民币2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含)人民币33.90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4年1月15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5,626,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5%,其中最高成交价为18.1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66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00,691,594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人民币33.90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55 证券简称:三七互娱 公告编号:2024-007

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经理增持本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总经理徐志高先生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收到公司总经理徐志高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情况告知及承诺函》,基于对中国游戏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长期看好、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徐志高先生于2024年1月1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本公司股份2,543,0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147%。

一、本次增持股份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总经理徐志高先生

2、增持目的:基于对中国游戏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长期看好、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

3、资金来源:个人自有资金

4、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

5、本次增持的具体情况:

注:交易金额为不含相关交易费的金额。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上述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在增持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不主动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