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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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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01-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1版)

附件

陈懋金先生简历

陈懋金,男,汉族,1972年11月生,重庆荣昌人,1995年7月参加工作,南京化工大学化工机械系化工设备与机械专业毕业,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四川省工商管理学院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注册设备监理工程师。曾任四川泸天化油脂公司检修车间党支部书记、主任;泸天化股份公司党群工作部副部长、组织部副部长、宣传部副部长、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陈懋金先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任职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证券代码:000912 证券简称:泸天化 公告编号:2024-004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

傅利才先生任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傅利才先生(简历附后)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资格和条件,提名傅利才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详情请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4-002)。

关于选举傅利才先生任非独立董事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因此,如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傅利才先生的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二、董事会成员结构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备查文件

(一)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5日

附件:

傅利才先生简历

傅利才,男,汉族,1970年8月生,四川简阳人,1996年7月参加工作,郑州工业大学化工工艺专业毕业,全日制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学位,中共党员,注册安全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曾任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常务副总经理,目前在本公司关联方四川泸天化创新研究院任党委书记、董事长,存在关联关系。

傅利才先生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等要求。

证券代码:000912 证券简称:泸天化 公告编号:2024-006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

王积慧女士任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王积慧女士(简历附后)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条件,提名王积慧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详情请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4-002)。

关于选举王积慧女士任独立董事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因此,如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王积慧女士的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二、董事会成员结构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备查文件

(一)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5日

附件:

王积慧女士简历

王积慧,女,汉族,1974年6月生,四川成都人,1997年7月参加工作,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民盟盟员,教授,高级会计师。现任成都大学商学院教授,网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积慧女士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等要求。

证券代码:000912 证券简称:泸天化 公告编号:2024-005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

向朝阳先生任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向朝阳先生(简历附后)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条件,提名向朝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详情请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4-002)。

关于选举向朝阳先生任独立董事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因此,如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向朝阳先生的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二、董事会成员结构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备查文件

(一)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5日

附件:

向朝阳先生简历

向朝阳,男,汉族,1957年11月生,四川仁寿人,1972年2月参加工作,先后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和四川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中共党员,教授,律师。曾任四川大学法学院法律适用研究中心主任。现任四川川达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向朝阳先生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等要求。

证券代码:000912 证券简称:泸天化 公告编号:2024-011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为满足流动资金周转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行”)申请开展融资、存款及理财等综合业务。预计2024年度公司在农行的融资业务(包括贷款、票据贴现、保函、进口信用证、国内信用证及其他融资业务),任意时点使用授信余额不超过10亿元;存款及理财业务(包括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及其他理财业务)任意时点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10亿元。

(二)农行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9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农行的交易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三)2024年1月5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前置审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宇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注册地:中国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三)法定代表人:谷澍

(四)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五)成立日期:1986年12月18日

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9月30日,集团资产386,980.16亿元,负债358,765.58亿元,营业收入5,333.58亿元,净利润2,077.89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073.56亿元,年化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39%。

农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在农行开展上述款业务将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相关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存款基准利率,相关融资业务所涉及利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或同等条件下市场化利率水平,办理业务所收取的费用,应依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收取。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实际融资、存款等业务申请事宜在前述额度范围内与农行协商确定,并签署具体协议。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一)农行是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规范性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公司在农行开展金融业务符合公司资金管理需要,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稳定。公司所涉关联交易定价将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农行存款余额1,469万元,贷款(含票据融资)余额42,725万元。

七、备查文件

(一)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000912 证券简称:泸天化 公告编号:2024-010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

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为满足流动资金周转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开展融资、存款及理财等综合业务。预计2024年度公司在中国银行的融资业务(包括贷款、票据贴现、保函、进口信用证、国内信用证及其他融资业务),任意时点使用授信余额不超过10亿元;存款及理财业务(包括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及其他理财业务)任意时点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10亿元。

(二)中国银行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4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中国银行的交易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三)2024年1月5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前置审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茂竹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注册地: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三)法定代表人:葛海蛟

(四)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五)成立日期:1912年2月5日

(六)2023年半年报披露的主营业务构成:个人金融业务、公司金融业务、资金业务、保险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其他业务。

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9月30日,集团资产317,648.2亿元,负债290,747.13亿元,营业收入4,706.26亿元,净利润1,865.03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748.58亿元,净资产收益率10.37%。

中国银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在中国银行开展上述款业务将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相关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存款基准利率,相关融资业务所涉及利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或同等条件下市场化利率水平,办理业务所收取的费用,应依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收取。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实际融资、存款等业务申请事宜在前述额度范围内与中国银行协商确定,并签署具体协议。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一)中国银行是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规范性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公司在中国银行开展金融业务符合公司资金管理需要,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稳定。公司所涉关联交易定价将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中国银行泸州分行存款余额3,942万元,贷款(含票据融资)余额10,000万元。

七、备查文件

(一)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000912 证券简称:泸天化 公告编号:2024-012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三十六次临时会议提议召开

(三)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的规定。

(四)会议的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2月27日(星期二)下午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24年2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会议股权登记日:2024年2月20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2月20日(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泸天化三号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二)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月15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议案3、4、5为关联交易事项提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议案6 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为限在候选 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及社会机构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预先登记;

3.代理人出席者需持有委托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4年2月23日一26日 9:00一12:00,14:00-17:00。

1.登记地点: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泸州市纳溪区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三号楼)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地 址: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李子林路38号

联 系 人: 滕敏桥 朱鸿艳

联系电话: 0830-4120687 0830-4122195

邮 编: 646300

(二)现场会议费用: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12

2.投票简称:天化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代表的股份数: 委托日期:

本人(或公司)对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弃权,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印均有效,法人单位委托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