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24-002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11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1月15日在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9号厂房3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朱晓鸥女士、屈锐征女士、文芳女士、田志伟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齐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激励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员工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并确定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项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项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与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
(9)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继承事宜,终止公司本激励计划等;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一直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24-003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9日以专人送达的形式向各位监事送出。
2、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时间:2024年1月15日;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方式:现场。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军先生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欧贤华先生列席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核实〈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24-004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屈锐征符合《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屈锐征女士未持有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人屈锐征作为征集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仅对公司拟于2024年2月1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
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公告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次征集活动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本报告书仅供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英维克
股票代码:002837
法定代表人:齐勇
董事会秘书:欧贤华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9号厂房1-3楼
联系电话:0755-66823167
联系传真:0755-66823197
电子邮箱:IR@envicool.com
邮政编码:518110
2、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议案1:《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请于2024年1月16日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同时登载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屈锐征女士,其基本情况如下:
屈锐征女士,独立董事,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供职于西安交通大学电气学院、深圳市华丰科技有限公司、中兴通讯学院、中兴网信科技有限公司,现任深圳世亲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情况
征集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征集人声明:就以上股权激励相关提案,不接受与其表决意见不一致的委托。
征集人投票理由:征集人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对核心人员的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24年1月29日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起止时间: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1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办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9号厂房1-3楼
联系人:欧贤华
邮政编码:518110
联系电话:0755-66823167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屈锐征
2024年1月16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全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的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屈锐征女士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单位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委托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本人签字。
4.委托人于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撤销委托的,撤销后受托人不得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未在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撤销委托但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自主行使表决权的,视为已撤销表决权委托授权。
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24-005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24年2月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2月1日下午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1日上午 9:15一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1日上午9:15至2024年2月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情形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29日。
7、出(列)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24年1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9号厂房3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见下表:
■
2、议案披露情况
议案1-3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文件。
3、特别决议提示
以上第1-3项议案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暨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单独计票提示
议案1-3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5、涉及关联事项提示
审议第1-3项议案时,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应回避表决。
6、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根据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独立董事屈锐征女士作为征集人将就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公开征集投票权。本次征集投票权具体情况详见2024年1月1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1月30日-1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9号厂房1-3楼董事会办公室。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6、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在2024年1月31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7、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请参加会议的股东提前半小时入场。
2、联系人:欧贤华
3、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9号厂房3楼,邮政编码:518110
4、联系电话:0755-66823167
5、传真号码:0755-66823197
6、邮箱:IR@envicool.com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单位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委托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本人签字。
附件2: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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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持股数量请填写截至2024年1月29日15:00交易结束时的持股数。
3、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1月31日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东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37 投票简称:英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2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2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 2024年2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