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4-002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1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月15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高赫男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持有的蓝海银行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向烟台银行龙口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公司以持有的蓝海银行9.5%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审批为准,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以持有的蓝海银行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申请银行授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以部分自有土地(鲁(2019)龙口市不动产权第0003715号)、房产(鲁(2019)龙口市不动产权第0003715号)作为抵押,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市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最终授信额度、期限等以银行审批为准,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匡文明先生已向董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拟提名石琴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并接任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议案独立董事已召开会议讨论,同意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经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2月1日(星期四)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6日
附件:
简历
石琴:女,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合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2005年-至今,工作于合肥工业大学,任教授。
截至目前,石琴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4-005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24年2月1日(星期四)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2月1日(星期四)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月2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或其它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8、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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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2024年1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4年1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1月29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确认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55
2、投票简称:兴民投票
3、填报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2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2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蒋璐遥
联系电话:18853502355
传真电话:0535-8886708
邮箱:jly@xingmin.com
地址: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
邮编:265716
2、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6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对每一表决事项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并在相应栏内打“√”;“同意”、“反对”或者“弃权”仅能选一项,多选视为废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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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4-003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持有的蓝海银行股权
提供质押担保申请银行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拟向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以公司持有的威海蓝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海银行”)9.5%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向烟台银行龙口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公司以持有的蓝海银行9.5%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审批为准,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申请贷款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质押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威海蓝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00MA3DQQGT6P
法定代表人:陈彦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5月27日
住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新威路17-2号
经营范围: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人民币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禁止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主要内容
1、授信规模:不超过2.5亿元综合授信。
2、授信期限:12个月。
3、授信条件:公司以持有的蓝海银行9.5%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三、对公司影响
公司本次向申请授信并以持有的蓝海银行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旨在进一步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要。本次质押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其他事项
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人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办理相关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4-004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以部分自有土地、房产作为抵押,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市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最终授信额度、期限等以银行审批为准,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资产抵押申请 综合授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市支行无关联关系。
二、抵押物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抵押资产的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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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本次抵押外,以上房产、土地不存在其他抵押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措施。
三、对公司影响
公司以部分自有房产、土地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市支行提供抵押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融资需求,贷款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该抵押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其他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人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该授信及抵押事宜,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等。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