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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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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0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4版)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4年1月30日16:00,信函、传真中必须注明股东住所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昂良

电话:0574-62838000

传真:0574-62814946

邮箱:furja@furja.com

邮政编码:315400

地址:浙江省余姚市阳明街道长安路303号行政大楼三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等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01-18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2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219 证券简称:富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家电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智能家电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兴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18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甬兴证券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56元,共计募集资金39,196.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0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6,196.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11.7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3,584.3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643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智能家电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本次结项募投项目为“智能家电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除部分待付合同尾款外,该项目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智能家电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资金预计剩余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2、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含待支付项目尾款,该部分支出将通过自有资金支付;

3、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上述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除部分待付合同尾款外,已完成项目建设,达到预定运行条件,可以结项。

2、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3、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拟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合计681.36万元(具体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因支付周期较长,公司将在满足付款条件时,按照相关合同约定以自有资金支付。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后,办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宜,并在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后,办理相关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项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六、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后续的业务经营和战略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及使用的有关规定。

七、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智能家电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结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是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方面考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核查和披露程序,不存在其他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合理优化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03219 证券简称:富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收到公司股东宁波富巨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富巨达”)《关于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告知函》,因富巨达解散清算,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1,408,6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9%)已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登记至富巨达的合伙人名下,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富巨达已于2024年1月17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富巨达证券非交易过户明细

注:上述数据若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富佳控股直接持有公司股票由235,236,715股增加至241,766,802股,全部为限售流通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比由41.90%上升至43.06%。重庆复晖直接持有公司股票6,208,696股,其中限售流通股2,994,782股,无限售流通股3,213,914股。上海古韵琳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8,669,914股,其中限售流通股584,348股,无限售流通股18,085,566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不会触及对上市公司的要约收购。本次富巨达的证券非交易过户的事宜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并未发生变化,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2、以上证券过入方将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的规定继续履行富巨达在《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尚未履行完毕的相关承诺。

特此公告。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