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1月18日

查看其他日期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简称:博瑞传播 证券代码:600880 编号:临2024-001号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召开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并于2024年1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博瑞传播关于变更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博瑞传播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月17日

公司简称:博瑞传播 证券代码:600880 编号:临2024-003号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聘任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事务所”)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中天银”)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因北京中天银与公司签署《审计业务约定书》后未能及时完成相关备案,可能会影响公司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按时披露,经协商一致,双方同意解除该协议。公司依照相关规定重新履行了比选选聘程序,拟改聘亚太事务所为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宜与北京中天银进行了充分沟通,北京中天银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9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3号楼20层2001

首席合伙人:邹泉水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亚太事务所合伙人数量10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50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1人。

亚太事务所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8650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7210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3700万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5家,主要行业包含制造业26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家、批发和零售业5家、文化、体育和娱乐业3家、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2家,其余行业9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6975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亚太事务所已计提职业风险金2,477.31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14,014.56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会【2015】13号等规定。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2020年12月28日,亚太事务所因其审计的某客户债券违约被其投资人起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案,一审法院判决赔付本金1,571万元及其利息,本所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1年12月30日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2022年8月5日与投资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3.诚信记录

亚太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0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5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人员0人次、行政处罚人员2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人员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人员8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合伙人:袁攀

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亚太事务所执业,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争鸣

中国注册会计师,1994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06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亚太事务所执业,2015年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唐雪峰

2002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亚太事务所执业,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亚太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等情况,本次公司拟聘请亚太事务所的内控审计费用拟确定为38万元,与2022年内控审计费用一致。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2022年度聘任的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所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3年,信永中和出具了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意见。

2023年11月30日,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聘任北京中天银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审计机构。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因北京中天银在与公司签署《审计业务约定书》后未能及时完成相关备案,可能会影响公司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及按期披露,经双方协商已解除协议。公司重新履行了选聘程序,拟聘任亚太事务所为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宜与北京中天银进行了事先沟通,北京中天银对变更事项无异议。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改聘工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根据决议结果敦促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积极做好相关沟通与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监管相关要求,在选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中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评选要素和评分标准进行了审核和评价。经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后认为,亚太事务所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流程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月17日

公司简称:博瑞传播 证券代码:600880 编号:临2024-002号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监事会主席寇亚辉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600880 证券简称:博瑞传播 公告编号:2024-004号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2月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2月2日 15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38号“博瑞·创意成都”大厦23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2月2日

至2024年2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经公司2024年1月17日召开的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凡2024年1月26日交易结束后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本次会议。

(二)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24年2月2日14:00前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4年2月1日)。

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融资融券信用担保户并持开户证券公司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融资融券信用担保户并持开户证券公司委托书);法人股东委派的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应持出席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融资融券信用担保户并持开户证券公司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三) 登记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38号“博瑞·创意成都”大厦23楼。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电话:028-62560962、87651183

联系人:王薇、赵成伟、许晋嘉

邮 箱:bray600880@163.com

邮 编:610063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38号“博瑞·创意成都”大厦A座23楼

特此公告。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01-18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2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