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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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累计被冻结(含轮候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收到控股股东倍有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有智能”)通知,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获悉倍有智能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新增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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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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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依照公司重整计划及有关安排,倍有智能自受让800,000,000股转增股票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向关联方以外的第三方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为保障公司重整后股权结构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增强各方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上述股份(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A股)登记至倍有智能指定账户后,公司根据重整计划通过法院冻结的方式对倍有智能受让转增股份设定股票转让限制(起始日:2021年1月22日,到期日:2024年1月20日)。具体详见公告编号:2021-008。
二、风险提示及相关说明
1.初步判断,上述轮候冻结主要因第三方公司利益和担保合同纠纷引发。倍有智能目前正积极与相关法院进行沟通,核实相关具体情况,采取措施,力争尽快妥善解决相关问题。关于本次轮候冻结涉及的诉讼事项,公司在此案件中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为第三人。本次诉讼案件与公司无直接利害关系,公司未被要求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上市公司仅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案件审理结果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不利影响。
2.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倍有智能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上述事项对公司治理及日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倍有智能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事项不存在被强制过户情形,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