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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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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2024-0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005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忆会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参与股权投资基金进展暨修订〈有限合伙合同〉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参与股权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定进行换届选举。经相关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忆会先生、钱劲舟先生、鲜燚先生、孙华先生、吴丹毛先生、张国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定进行换届选举,经相关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黄晓京先生、荣健女士、杨晓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006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毅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定进行换届选举。监事会同意提名赵毅先生、褚丹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上述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届监事会的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007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参与股权投资基金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权投资基金概述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认缴股权投资基金份额的议案》,公司作为珠海金镒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金镒铭股权投资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亿元认缴金镒铭股权投资基金份额。金镒铭股权投资基金是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专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披露的《关于认缴股权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1)。

二、股权投资基金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金镒铭股权投资基金普通合伙人的通知,在综合考虑部分拟受让方式投资于合伙企业的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后,普通合伙人拟设立联接基金接纳该等投资者(联接基金投资人)。为确保联接基金投资人享有与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实质相同的权利和利益,拟对《珠海金镒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合同》(以下简称《有限合伙合同》)进行修订。各合伙人将按照修订后的《有限合伙合同》重新签署,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表所示:

■■

除上述修订外,因增加“联接基金”而同步对《有限合伙合同》的其他内容进行相应修订但不构成重大实质性影响。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对《有限合伙合同》的修订基于金镒铭股权投资基金的实际需求,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没有实质影响。上述修订事项将在履行完毕金镒铭股权投资基金的表决程序后安排重新签署。公司将根据股权投资基金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008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换届选举事项的相关议案。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忆会先生、钱劲舟先生、鲜燚先生、孙华先生、吴丹毛先生、张国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黄晓京先生、荣健女士、杨晓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荣健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忆会先生个人未持有公司股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钱劲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系实际控制人的关联自然人,其余董事候选人均未持有公司股份。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吴丹毛先生于2024年1月2日因涉嫌短线交易公司股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调查事项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根据《规范运作》3.2.2条规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披露该候选人具体情形、拟聘请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现陈述理由如下:本次被立案事项系其配偶操作,不涉及公司业务经营、不涉及公司违法违规,吴丹毛先生已充分认识到本次事项的严重性并会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吴丹毛先生自2020年担任公司董事以来,勤勉尽责、谨慎履职,在公司发展及转型战略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鉴于吴丹毛先生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熟知公司经营发展情况,继续提名其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利于公司战略发展的稳定性,对公司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不会影响公司规范运作。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培训证明。

本次换届选举事项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对上述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其中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九届董事会成员之前,第八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相应职责。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赵毅先生、褚丹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00股,褚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换届选举事项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对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表决,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经过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8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1、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忆会先生,1954年出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获得哲学学士、哲学硕士学位。自1985年9月至1993年8月任职于中共中央党校;1998年至2004年任北京先锋粮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自2004年12月起至今,任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3月起至今,任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董事长。

钱劲舟先生,汉族,1985年出生。于UBC(英属哥伦比亚大学)获金融学学士学位,于MIT(麻省理工学院)获MSMS硕士学位,主攻复杂系统动态模型方向,是美国投资管理与研究协会(CFA Institute)认证的特许金融分析师(CFA Charterholder)。钱劲舟先生于2014年联合创办人工智能(LSTM神经网络)远场语音识别科技企业Elevoc Inc.(美国纽约/加拿大温哥华)。于2016年任全球消费品公司Bacardi Limited(百加得)数字化转型项目负责人,主导在中国区的数字化营销转型工作。于2018年担任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首席运营官(COO)。

鲜燚先生,1975年9月出生,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和中国注册税务师。鲜燚先生于2017年7月加入普洛斯,现任职普洛斯中国首席财务官。在加入普洛斯之前,鲜燚先生是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合伙人,并先后就职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鲜燚先生自2022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孙华先生,1971年出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会计学士,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国家会计商学硕士。获得注册会计师(CPA)执业资格,英国国际会计师(AIA)执业资格。曾任北京万通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资委员会委员。2004年起至今任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起至今担任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至2014年、2018年至今任公司董事。

吴丹毛先生,1961年出生,1980年至1984年就读于首都师范大学历史系,获学士学位;1984年起在首都师范大学历史系任教,后调入中央书记处农村研究室从事理论研究。90年代初担任发现杂志社主编,组织了中国企业集团国际化、九十年代的世界与中国论坛。创办北京国际金融博览会及北京四季房展会。现任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

张国安先生,1960年出生,中国人民大学哲学学士,清华大学经管学院MBA。曾任北京财贸干部管理学院教师,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编辑部主任、处长、《理论信息报》副总编辑,海南万通集团董事局副秘书长,北京万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长、副总经理,北京万通商城公司总经理,北京城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至2014年曾任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北京京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2、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晓京先生,汉族,中国籍。1957年生。1982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后留学日本,取得国际关系硕士和经济学博士学位。1994年加入日本三井物产株式会社,负责中国业务,曾任三井物产(上海)人事部长,三井物产中国总代表助理,现任三井物产东亚区总代表顾问。黄晓京先生对国际贸易和投资事务有近三十年的经验,涉及广泛的产业领域。目前还兼任北京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等社会职务。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荣健女士,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硕士研究生。荣健女士自1995年至今,在国内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会计审计服务工作,是国内早期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的行业资深会员,现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晓军先生,汉族,1973年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1994年入职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大唐电信科技产业集团),曾任西安大唐电信有限公司、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线通信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重庆市万盛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规划计划部专务等职务。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赵毅先生,1954年出生,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1983年毕业于北京航空学院分院,学士学位。1983年在机械工业部基础产品司工作。1990年任江苏省南通市机械局副局长。1994年进入国航大厦开发建设项目,任办公室主任。1998年任北京恒业房地产综合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任北京汉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1年至今任金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4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褚丹女士,自2002年起先后就职于北京伟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和北京金源鸿大房地产有限公司。2006年7月至2017年12月就职于北京盛世兴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009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1/3,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民主表决,选举薛江莲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其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月18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薛江莲女士,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会计学学士。2003年至2005年任湖北华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部财务部会计,2005年至2006年任北京嘉华筑业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2006年至2015年任北京盛世兴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会计,2015年至2020年任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监,2021年至今任公司财务管理中心经理,2018年1月至今任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薛江莲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000股,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010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2月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2月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写字楼D座4层第一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2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非自然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有权代表该机构的代表人出席的,应提交营业执照、股票账户卡、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应提交非自然人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出席的,应提交股票账户卡、股东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应提交自然人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操作方式为提交相关证件的原件,核对后现场复印该等证件,委托书需留原件;

3、与会股东及代理人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4、登记时间:2024年1月31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5、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写字楼D座4A层);

6、联系方式:联系人: 吴狄杰、杨婕

联系电话:010一59071169

传真: 010一59071159

六、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2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