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2023年第4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司旗下基金2023年第4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旗下27只基金(具体基金列表详见附件)的2023年第4季度报告全文于2024年1月19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s://www.ztzqzg.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21-0808)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各只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请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9日
附件:基金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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