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410 证券简称:华胜天成 公告编号:2024-001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1月18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公司董事长王维航先生主持会议,三名监事以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通过对照自查并结合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推荐王维航先生、申龙哲先生、代双珠女士、连旭先生、刘松剑先生、崔晨先生(以上排名不分先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附后),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保障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原董事将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提名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认为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条件及专业业务能力,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同意选举王雪春先生、苏中兴先生、谭铭洲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附后),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障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原董事将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提名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认为上述候选人与公司之间均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条件及专业业务能力,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2月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004 号《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9日
附件:
1、王维航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获浙江大学信息电子工程系微电子学专业硕士学位,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EMBA。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香港自动系统集团有限公司(港交所,0771.hk)董事长以及GridDynamicsHoldings董事。曾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第二、三、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兼总裁,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兼总裁、第六届及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北京软件行业协会第七届理事会会长。
截止本公告日,王维航先生持有公司43,717,039股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维航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2、申龙哲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85年吉林大学计算机专业本科毕业,2003年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北大国发院)EMBA硕士毕业,北大国发院金融管理在读博士。1985年8月至2005年4月,曾任中央档案馆计算机室副主任、中央档案馆机关团委书记;三星数据安全公司中国区首席代表。2005年5月至2021年9月,历任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政府事业本部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高级副总裁;北京太极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人大金仓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在任期间带领团队推进公司信息安全集成、政务信息化、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等业务步入国内领先。曾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作为副主编出版高校专业素养提升系列教材《领域知识工程学》。现任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申龙哲持有公司股份1,80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代双珠女士,中国国籍,对外经贸大学资本运营专业EMBA(企业融资、并购及重组方向)。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高级副总裁。曾任华胜天成华南平台副总经理、软件应用事业部副总经理、企业通讯产品事业部总经理,并曾先后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兼董事会秘书、第六届及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兼高级副总裁。
截止本公告日,代双珠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25,106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连旭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英国埃塞克斯大学会计与金融学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助理经理,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滨海正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嘉实龙昇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四川川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连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刘松剑先生,中国国籍,民盟成员,获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方向硕士学位。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北京松沃资本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任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经理、金浦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等职。拥有民盟中央经济委员会委员、民盟北京市金融委员会副主任、民盟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委员会主任、北京市工商联委员等社会职务。在股权投资、重组并购等资本运作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截止本公告日,刘松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6、崔晨先生,中国国籍,获日本庆应义塾大学商业硕士学位,美国华盛顿大学MBA学位。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北京源创超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CEO。曾任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CFO,北京风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高级顾问兼代理CFO,北京联合网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及董事会秘书。归国前曾先后任职于通用电气资本集团(GECapital)美国及亚太区总部和伊藤忠商事株式会社总部。
截止本公告日,崔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7、王雪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汉族,1965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王雪春先生曾任北京博华百校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佳文映画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总会计师、湖北佳文映画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王雪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8、苏中兴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获中国人民大学人力资源管理方向博士。曾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在美国康奈尔大学接受博士联合培养,哈佛大学访问学者。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委员会会长、中国人才研究会工资福利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多家国际管理学期刊编委以及一些大型企业管理顾问和外部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苏中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9、谭铭洲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现任亚杰天使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合伙人、人工智能开源社区Swanhub.co创始人,北大、北理、西电等多所高校创新创业导师。曾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创业导师,并在此期间发表多篇AI领域SCI论文;曾任《科技日报》人工智能领域专家,北京邮电大学移动互联网开放创新实验室副主任,发表多篇移动互联网和AI领域文章。
截至本公告日,谭铭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410 证券简称:华胜天成 公告编号:2024-002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符全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15日发出,于2024年1月18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依法进行了如下议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符全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刘亚玲女士、钱继英女士共同组成第八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月19日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符全先生,中国国籍,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学士学位。2013年4月加入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曾任公司第五届、六届监事会主席,北京华胜天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美国安泰公司总经理,太阳计算机系统(中国)有限公司北方区副总经理、公司大中华区高级经理、全球客户运营中心大中华区总经理、亚太区高级经理等,并任甲骨文软件系统(中国)有限公司亚太区高级经理,云基地北京天地云箱科技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北京东方网信科技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
截至本公告日,符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代码:600410 股票简称:华胜天成 公告编号:2024-003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现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选举刘亚玲女士、钱继英女士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排名不分先后)。
本次选举产生的两名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任期与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月19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刘亚玲女士,中国国籍,人力资源硕士,曾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学习“人力资源与领导力”课程。现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总部运营中心负责人、区域业务总经理,广州石竹计算机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华胜天成智慧城市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翰竺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公司第二届至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清华同方电子公司人力资源/行政总监,拥有23年IT行业上市公司企业管理经验。
截止本公告日,刘亚玲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11,1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钱继英女士,中国国籍,中国人民大学企业管理硕士学位。2011年7月加入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公司人力行政中心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钱继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72,8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410 证券简称:华胜天成 公告编号:2024-004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2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2月5日 13 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北京华胜天成科研大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2月5日
至2024年2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参会登记时间:2024年1月31日
(二)登记方式:公司股东可通过电话、邮件、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须提供有效手续原件。
(三)登记手续:法人持有股份,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委托,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个人持有股份,请提供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委托,还需提供股东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倩茹
电话:(8610)80986118
传真:(8610)80986020
邮箱: securities@teamsun.com.cn
(二)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2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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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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